标题: | 关于《高新区外贸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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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2-52386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1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一、起草背景
外贸方面。一是2020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淄博保税物流中心优化升级申报建设淄博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意见》,仅限综保区内企业享受。二是受疫情影响,外贸企业进出口放缓。三是亟需引育外贸平台,实现外贸提质升级。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服务业拉动提升GDP日趋明显。2021年高新区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09.7亿元,同比增长40.02%。招引服务业总部经济,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成为拉动GDP增长重要支撑。二是推进深化服务业攻坚行动需要。高新区2020年底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中,缺少对平台经济、大型商超纳统吸引力强的政策支持制定《高新区促进外贸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一)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淄博保税物流中心优化升级申报建设淄博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淄政发[2020]34号);
(二)淄博市商务局《关于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落实措施》(淄商务字[2021]67号);
(三)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淄政[2021]68号)。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月4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就《高新区外贸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企业意见。2022年1月10日,再次就《高新区外贸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部门意见。包括财政金融局、科工信局、建设局、文教卫中心、国投公司。
四、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外向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窗口,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五、重要举措
(一)促进外贸发展政策措施
1、鼓励扩大进出口。对存量较大企业增量给予奖励。
2、支持外贸平台发展壮大。主要对新设立、已设立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外平台给予奖励。
3、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以当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100万美元为基数,每超出50万美元,奖励企业法人2万元人民币。
4、设立服务贸易统计专项资金。对上报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及企业填报员给予奖励。
(二)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1、对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以上的平台化、连锁化服务业给予奖励。以上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额50万美元为基数,每超出10万美元奖励企业法人0.2万元人民币。
2、对年度限上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实行统一结算纳统的大型商超、专业市场给予奖励。
3、鼓励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