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12370300493225733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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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近日,高新区环保局、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医局联合印发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结合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组织编制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

主要内容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正)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山东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16号)

三、出台目的

2025年,全区养殖区域总体布局合理,基本构建起与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养殖布局,初步建立起“以农养牧、以牧促农”的体系,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种养结合比例大幅增大,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进一步优化,田间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监管能力得到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化比重达到88%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维持100%。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无养殖污水排污口,暂时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规划期内若新增排污口,确保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四.主要措施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严控管理禁养区,加强准入管理,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二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牧循环发展,完善田间配套设施,构建资源化体系;三是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加强养殖专业户污染防治;四是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五是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防范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