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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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493225733Q/2020-209066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淄博高新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一、重大意义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关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举措。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们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要打好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尽快补上生态环境这块最大短板,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抓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山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坚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得实不实、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成色。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治理基本思路。明确“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就是要求各地要充分考虑本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生产生活习惯、环境消纳能力等情况,根据生活污水回用途径和排放去向,合理选择治理方式,能分散、不集中。不能简单照抄照搬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的路子,不能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建管网、上设施简单划等号,“一刀切”地全部采用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模式。
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就是要求综合考虑村庄生活污水产生量、所处区位生态环境敏感程度、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新型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等情况,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量力而为,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通过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
生态为本、绿色发展。就是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房前屋后就地回用、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黑臭水体治理、厕所革命、生态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
(二)科学制定工作目标。一是达到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二是位于“十百千”工程等重点区域范围内5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治理任务。三是巩固提升2018年以前已治理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2020年全部完成。四是完成省第三驻区督察组反馈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按照“摸底排查、制定方案、提升改造、验收销号、长效监管”思路,对西召村、西齐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分类提升改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档案材料。按照《关于加快数字农业智慧村居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暨构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字化监管体系的通知》要求,对西召村、西齐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五是位于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周边1公里范围内,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的行政村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三)统筹推进重点任务。一是合理确定各行政村治理模式。各园区、街道、镇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合理确定各行政村治理模式。(完成时限:2020年9月5日前)
二是对照验收标准,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各园区、街道、镇对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鲁环函〔2019〕369号)的治理标准,查摆存在问题,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档案,确保达到验收标准。(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三是对符合验收标准的行政村,向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联合验收组提报验收申请。各园区、街道、镇对完成治理任务符合验收标准的行政村,于每月18日前向联合验收组提出验收申请。按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鲁环函〔2019〕369号)及填表说明要求,建立“一村一档”,填写《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提报表》、《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汇总表》(盖章版),报联合验收工作组。
四是联合验收组每月集中组织联合验收。按照高新区环工委办《关于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月验收、月调度、月考核制度的通知》要求,对本月提报验收申请的行政村,由环保、住建、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每月进行一次集中验收。建立“一村一档”,填写《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表》,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组成市级复核组,不定期对所有已经完成治理验收的行政村现场复核。
三、加强保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2020年度市对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还纳入了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会战考核。各园区、街道、镇要高度重视,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各管区、中埠镇按时序进度推进,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第二,建立定期考核通报制度。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序时推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生态淄博高新区建设考核,即纳入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联合验收工作组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月一评估”。对治理进度滞后、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适时启动问责程序。
第三,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美丽村居试点建设、“美在家庭”创建、爱国卫生县城创建、农村厕所革命等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小视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杜绝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污水横流的现象。加大宣传教育,召开动员大会及各种形式的座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义、管理方式、扶持政策、管护制度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农户参与项目实施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