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
标题: 淄博市“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暨府院联动专题普法培训活动在高新区举行
索引号: 12370300493225733Q/2024-54850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22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淄博市“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暨府院联动专题普法培训活动在高新区举行

发布日期:2024-07-22
  • 字号:
  • |
  • 打印

  为深入调研企业环境法治需求,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718日,高新区环保局联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走进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暨府院联动专题普法培训活动。活动邀请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山东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灿盛制药(淄博)有限公司、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淄博金马化工厂、淄博众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涉气企业参加。

    18日上午,生态环境部门及法院的工作人员与企业代表一行人首先参观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RTO装置,该公司建有四套高效废气处理设施RTO,已实现管路互通,通过阀门控制可调节各车间废气进入不同RTO处理,实现三用一备,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专题普法阶段,高新区人民法院协管领导、四级高级法官温绍勋介绍了环境污染的法律解决方式,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赵颖同志介绍了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查中9类常见违法行为及企业自查自纠注意事项,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金志辉博士以助力企业系统污染治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题进行了授课。

     “环保法律法规更新很快,企业有哪些获取渠道?“企业聘用第三方公司开展工作,如何更好的履行主体责任,规避法律风险?LDAR检测中的布点规范是什么”“企业实验室废气、车间废气能与生产废气一同处理吗?”交流座谈阶段,企业代表们就污染治理、法律法规等方面踊跃提问。因本次受邀7家企业均涉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所以生产中遇到的涉气问题成为提问重点,生态环境部门及法院工作人员针对企业问题一一详细解答,从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的角度为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张玉杰从环境犯罪实例出发,对环境法律进行了解读,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进行了剖析。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领导从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四个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希望各企业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将法律意识融入到企业文化和日常经营中,以法治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共同构建更加公平、有序、繁荣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高新区环保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要求,创新普法宣传活动模式,丰富普法宣传覆盖领域,用法治化手段不断筑牢环保底线,助力企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