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高新区环保局2025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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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00493225733Q/2025-555716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1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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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保局2025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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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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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
I类、I 类、类放射源应用单位,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处置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信息完整情况,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情况,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情况,核安全文化教育情况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高新区环保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通过)第十一条。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 年9月国务院令第449号, 1 2019年3月修订)第四十六 条。3.《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 例》(2014年1月通过)第四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