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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 检查 |
排放污染 物的企业 事业单位 和其他生 产经营者 |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 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 行情况,污染洽理设施 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 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 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 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情况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裣查、非现场检查 |
按市局派发执行。每季度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 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 |
高新区环保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1989年12月通过, 2014年4月修订)第十条。 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6年12月通过,2018年 11月修订》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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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 安全监督检查 |
I类、I 类、类 放射源应 用单位, 乙级非密 封放射性 物质工作 场所 |
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律法 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 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 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 及落实情况,废旧放射 源及放射性废物处置情 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 射安全监管系统信息完 整情况,辐射事件和事 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情 况,高风险移动放射源 在线监控情况,核安全 文化教育情况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比例不 低于70%,抽查 频次根据监管需 要确定。 |
高新区环保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 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 通过)第十一条。 1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 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 年9月国务院令第449号, 1 2019年3月修订)第四十六 条。 3.《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 例》(2014年1月通过)第 四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