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2026年4月22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山东三利板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硅酸铝纤维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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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00493225733Q/2026-557715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三利板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硅酸铝纤维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45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3-2326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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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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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6000吨硅酸铝纤维制品项目 |
山东三利板材有限公司 |
淄博市先创区南金村张皇路386号院内 |
山东冠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淄博市先创区南金村张皇路386号院内。项目总投资11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购置硅酸铝纤维制品成型机、坯车、搅拌罐、碎浆机、烘干房、抛光机、切割机等设备,办公及部分工程依托山东辰贝驰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6000吨硅酸铝纤维制品的生产能力。 |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制浆、切割、磨光、雕刻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各产生废气的工序应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避免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运营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3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物料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项目应对化粪池、危废贮存间等区域强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维护,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该项目应当在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在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并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核算与自查。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工作。 (七)环境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各项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八)其他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物监测计划。监测点位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台账记录。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九)本审批意见中涉及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更新时,应适用最新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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