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鑫桂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低碱水泥加工通风管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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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493225733Q/2025-551474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2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鑫桂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低碱水泥加工通风管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2326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低碱水泥加工通风管道迁建项 |
淄博鑫桂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淄博市先创区高端装备中心北龙村1168号 |
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淄博市先创区高端装备中心北龙村1168号。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600吨低碱水泥通风道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各产生废气的工序应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涉尘工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物料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核算与自查。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工作。 (七)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八)其他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物监测计划。监测点位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