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傅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门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 索引号: | 12370300493225733Q/2025-550855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傅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门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2326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shandong.cn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淄博傅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门站项目 |
淄博傅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区宝山园区和桓台县果里镇 |
山东齐汇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宝山园区和桓台县果里镇。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5451.79 m2、临时占地面积约13200m2,项目投资4531.07万元环保投10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阀室1座、门站1座、铺设高压输气管线1.9km。傅山门站位于高新区傅山路以北,吴官路以西(淄博中乌先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建设过滤、计量、调压、加热及加臭设施。傅山阀室位于桓台县果里镇。高压燃气管线起于傅山阀室,沿傅山路往东布设,止于傅山门站。管道类型为GA2类压力管道,设计压力4.0MPa,管径为 DN250mm,线路长度约1.9km。项目建成后可为傅山片区内的工业用户提供约28734×104m3/a的天燃气。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要求。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阶段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及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分类后综合利用、合法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外排废气主要为非正常工况下门站放空过程排放的天然气。要切实加强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少非正常工况排空情况的发生。 (三)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为无人值守站,运营期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相关限值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 23号)等要求执行。 (六)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七)其他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设置环保宣传栏等。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