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
标题: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区朱台镇高阳家庭农场智慧生态商品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2370300493225733Q/2025-550779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区朱台镇高阳家庭农场智慧生态商品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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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区朱台镇高阳家庭农场智慧生态商品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7日—20253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2326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智慧生态商品猪养殖项目

临淄区朱台镇高阳家庭农场

淄博市先创区朱台镇北高东村东北0.8km

山东恒生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淄博先创区朱台镇北高东村东北0.8公里处。项目占地面积约13320m2,总投资46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利用现有6座猪舍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扩建。购置智能化养殖系统,新增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对现有粪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10000头的养殖规模。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猪养殖、粪污处理产生的恶臭类气体(如氨、硫化氢等)、甲烷及食堂油烟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本项目在粪污工艺化处理区内的格栅井、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机、调节池、好氧池、沉淀池、粪污暂存间等区域均设置密闭负压收集设施,废气进入逆流式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处理后须充分利用,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处理效率不低于90%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本项目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表2小型饮食业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采用低氮配方饲料。采用干清粪工艺,粪污应日产日清,猪舍采取定期通风、喷洒除臭剂方式抑制恶臭的产生。确保厂界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7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主要为粪污水、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废水。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采用“干湿分离+厌氧+好氧+沉淀+消毒”处理工艺。污水消毒宜采用非氯化的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得直接外排环境。灌溉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物料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便、病死猪、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职工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与干湿分离出的固粪定期外售有机肥生产厂家。病死猪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药瓶、废针管、过期药等按照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相关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脱硫剂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不在厂区贮存。

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粪污贮存场所、危废贮存间。粪污贮存场所应采取防止降雨(水)进入、粪液渗漏、溢流等措施。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同时涉及医疗废物的贮存、转移等过程还应执行国家及地方医疗废物有关要求。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

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项目应对粪污贮存场所、污水收集输送处理场所、危废贮存间等区域强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九)其他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物监测计划。制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环境噪声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加强人员培训,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