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
标题: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贝朗医疗(山东)有限公司蛇牌医学交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2370300493225733Q/2024-54526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3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贝朗医疗(山东)有限公司蛇牌医学交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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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贝朗医疗(山东)有限公司蛇牌医学交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613日—20246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2326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蛇牌医学交流中心项目

贝朗医疗(山东)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区北营路208

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建设蛇牌学院(2层)和食堂及附属设施。通过蛇牌学院举办动物外科手术技能培训,依托现代化的培训中心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传递最近的医疗技术和手术知识,为医疗工作者提供观摩、学习的机会。

1.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及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分类后综合利用、合法处置,严禁随意运输、倾倒。

2.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动物饲养产生的异味气体、乙醇消毒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食堂产生的油烟。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执行标准》(DB37/5972006)小型单位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饲养间清洗废水、实验间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浓水。

生活废水、饲养间清洗废水、实验间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浓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1B等级要求,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一般保护区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一分厂处理。

4.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同时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还应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

6.该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7.若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