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高新区环保局开展“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高新环发〔2019〕11号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

为落实省市委及高新区工委 “工作落实年”要求,高新区环保局制定了《高新区环保局开展“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5日

 

高新区环保局开展“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高新区2019年工作会议上“乘势而上 担当作为 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的讲话精神,落实高新区工委管委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开展“工作落实年”决议精神等各级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标准只能越来越严、力度只能越来越大、措施只能越来越硬、效果只能越来越好”的工作要求,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23天,优良率达到61%;主要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浓度持续下降,遏制并力争扭转O3持续上升势头。

水环境质量方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指标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总氮指标控制在15mg/L以内。   

土壤污染防治、固废及危废污染防治方面。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2%,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废旧放射源送贮率保持100%。

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配合编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规划勘界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整改落实要求

(一)全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工作措施:

1、分类制定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领导包案、挂图作战、建账督办,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组织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牵头领导:耿玉新;牵头单位科室:环工委办公室;完成时限:2019年底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

2、高标准开展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周边地下水检测工作。通过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周边地下水检测专项行动,切实摸清辖区化工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状况,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并逐步实施生态修复。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化工聚集区及化工企业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及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9〕10号)要求,2019年3月底完成上报地下水检测专项行动前期工作成果;2019年9月底前完成开展地下水检测专项行动核查工作;2019年11月底完成对地下水检测专项行动进行补充完善工作;2020年3月底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12月底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单位科室:污染控制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3、开展危废固废废弃坑塘排查专项行动。根据排查上报情况,结合固体废物产生源数据申报登记工作,对排查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排查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对排查发现以及信访投诉的填埋固废坑塘,积极对接高新区管委进行挖掘,查明固废来源,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实施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加强属地环境管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废、一般固废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单位科室: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深入推进“1+4”专项行动。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制定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实施规范或指南,规范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使用。加大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力度,提高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道路机动车遥感监测装置建设,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平台建设。全力做好扬尘污染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提高各级别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进行差别化管理和分类管控。(牵头领导:耿玉新、张步江;牵头科室: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精准抓好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总磷、总氮、氟化物和全盐量等指标排放限值,实现工业点源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排水档案。加强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能力,专业化工园区建设、运行独立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实现达标排放。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保护力度。组织开展高新区化工聚集区、化工企业监控点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构建化工园区地下水监测网络,全面整治地下水污染隐患。(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污染控制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利用

持续加大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化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源头控制力度,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启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推进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土壤污染修复

加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加快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牵头领导:曹叶禄、张步江;牵头科室:污染控制科、开发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持续加大监测执法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效能。对VOCs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自动监测设施,实现24小时连续自动监控。建立工业园区VOCs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来源解析研究工作,建立排放清单。积极引进国内外治理技术,加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生态保护等领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牵头领导:耿玉新、张步江;牵头单位科室: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精简文件压缩会议

1、精简文件。(1)严控文件、简报数量。建立前置审批制度,局综合科对发文必要性进行初审,各科室草拟文稿必须经局综合科审核把关后,方可呈局领导同志审签或提交会议审议;强化发文指标调控预警,实行月统计、季调控,在文件送签时注明已发文件数量及指标余量,确保发文数量减少1/3以上。全局最多保留1份简报,常规性和日常性业务工作一律不发简报。(2)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注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专家的意见。上级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或明确需印发文件贯彻落实的,要紧密结合高新区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严禁照搬照抄、层层照转。(3)抓好文件落实。政策性文件一律逐条明确科室责任分工,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要及时修订完善或提出修改意见,坚决杜绝“空头政策”“无效文件”。(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2、压缩会议。(1)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一律不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一律合并召开。(2)严控会议规模和时间。(3)提升会议实效。会议主题要明确,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清楚,提出的措施要务实管用,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官话、空话、套话。会议召开后,相关科室要及时跟进办理,确保会议要求落地落实。(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八)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

1、深入一线调研。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方式。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有1周左右时间在一线调研,针对高新区重大项目审批、污染防治工程推进落实等重点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了解掌握新动态、调研发现新问题,及时解决难点问题,健全完善“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的长效机制。(牵头领导:局领导;牵头单位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2、制定调研计划。局领导每月制定调研计划并带头按计划开展调研。按照工作分工,有侧重点到基层进行调研。局办公会定期开会研究讨论关于调研情况特别是阻碍工作落实问题的情况。(牵头领导:局领导;牵头单位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实施“开门决策”制度化。制定有关生态环境政策,尽可能邀请有关专家、涉及行业的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牵头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九)强力化解信访积量

3月底前,建立信访积案台账,限定化解时限,高效办理。坚持以上率下,局领导挂包信访积案,每月销号,定期通报。年内,局办公会专题听取挂包积案化解情况汇报。(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环境监察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十)建强组织巩固根基

1、组织建设规范化。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全局党建组织体系,优化党小组设置。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党组织任期制度,规范换届选举。(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2、组织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学习“主题党日”优秀案例,规范组织生活记实。(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要求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制定落实党员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深化党性教育体检工作。严格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用好用活“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学习强国”学习教育平台。(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4、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化。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深入推进“三个转变、一个强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时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5、工作机制规范化。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明确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定期梳理排查机制。(牵头领导:张步江;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局工作落实年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相关局领导是各自分管领域的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带头靠上抓重点工作落实。局党组会定期专题研究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局领导分别汇报分管领域重点工作时序进度、落实成效、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各科室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抓好各项工作,各牵头科室要充分发挥联系协调作用积极有序推进工作;各参与科室要按照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强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局三定方案确定后,有关工作任务由相关科室及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和承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延续性。

(二)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按照确定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及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实施效益管理年,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和实地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模式,持续加大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分行业建立企业排污设施管理项目类别数据库,明确监管范围和职责,严格日常执法监管,确保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发挥环境保护效益。

(三)强化考核问责。制定《高新区环保局内部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从党的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加大对局属各各科室的考核力度;综合科牵头组织对局属各科室工作目标及任务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评先树优、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懈怠、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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