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淄高新环发〔2020〕1号)发文机关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淄高新环发〔2020〕1号
索引号
12370300493225733Q/2020-1893034
成文日期
2020-02-28
发文日期
2020-02-28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淄高新环发〔2020〕1号
2019年,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高新区关于生态环保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主线,统一思想、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深入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强化,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推进,全年治理任务按期完成。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19 年,高新区优良天数185天,6项污染物中SO2浓度为19μg/m3,NO2浓度为45μg/m3,PM10浓度为107μg/m3,PM2.5浓度为59μg/m3,CO浓度为1.8mg/m3,O3浓度为206mg/m3。主要污染物SO2和CO同比分别改善9.5 % 和9.5%。NO2、PM2.5、PM10和O3同比分别反弹4.7%、7.3%、5.9%和13.8%,综合指数6.40,同比反弹5.1%。综合指数在全市排第7位。
(二)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高新区东店桥断面主要考核指标均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要求。COD均值为21.7mg/L,同比改善16.5%;氨氮均值为0.69mg/L,同比改善12.7%。
(三)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结合高新区环境现状及国家、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研究制定了《2019 年高新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确定了30项重点攻坚任务。目前已完成29项,剩余一项按序时推进。
全年预计减排二氧化硫565.21吨,氮氧化物1515.69吨,COD191.84吨,氨氮50.94吨。全面完成2019年度市下达的减排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做好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工作。一是稳步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目前,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共56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4件已全部整改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件,整改完成9件,1件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43件,已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1个,正在先行整改,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抓好各类专项督查问题整改。高新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帮扶组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问题整改,共检查企业622家次,发现问题39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共立案处罚涉及强化督察反馈的问题相关企业19家,累计罚款35.312万元。三是全力做好“1+1+8”驻区督察迎查工作。环工委办公室牵头调阅、整理有关资料 10个批次,保障了“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做好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环工委办公室、综合科、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大队配合市人大第十一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直奔现场和夜间检查等方式,对涉及高新区10个问题的21家企业30个点位进行了现场督导、督查,新发现2个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做好外派参加环境强化督查帮扶任务。环境监察大队、综合科组织人员按时参加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帮扶、省厅综合执法检查帮扶共4轮次,出动人员4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督查帮扶任务。六是做好其他各类迎查工作。环境监察大队牵头完成了生态环境部ODS检查、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检查、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全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检查、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检查等多项督察检查的协查配合工作,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全面强化干部队伍思想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党建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综合科全力推进局内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优秀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监督党内各项制度落实。2019年共开展主题党日17次,支委会10余次,组织党课学习5次,党员大会5次,组织党员开展社区双报到6次,用党建强化干部的工作作风与担当意识。开展各类文明活动,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清明、五四运动、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进行纪念,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网上文明实践活动及移风易俗、文明出行等专项行动。强化环保局志愿服务队作用发挥,开展植绿护绿、送电影进社区、健康科普大宣传等10余次志愿服务。二是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立足主题党日等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积极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开展“四风”建设及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并印制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在局内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三是深入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综合科积极落实上级相关要求,牵头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将主题教育作为工作开展的着力点,扎实理论基础,充分结合实际,围绕各项重点任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真正使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措施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提高开展环保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共举办各类集中学习15次,专题会议5次,开展先进典型教育等4项专题教育,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篇,发现难点问题3大类12小条,进一步分析问题原因,结合学习成果,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完成2项群众反映强烈能立即整改的能让多数群众受益的事项,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持续强化制度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综合科重点对2016-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三轮次梳理并核定2018年财务上划基数,对局固定资产进行五轮次清查盘点确定上划资产明细,对人事档案进行四轮次审核确定人员上划交接花名册。二是全面发挥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修订印发了《生态淄博高新区建设考核办法》,每月按照工作重点,对各部门进行调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对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共召开生态调度会12次,完成交办、督办等各类问题整改460余个。三是全面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综合科先后配合市委巡察组、工委巡察组、曹叶禄同志离任审计组完成了相关财务审计工作;总量控制科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奖补机制,积极对上争取各级环保资金,2019年度1个项目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奖励资金141.2万元。对下达给高新区270万生态补偿奖励资金制定了资金分配计划,资金主要用于高新区环境能力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项目29万元、利用RTO处理废气技术改造项目191万元、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项目50万元。组织对2018年已获的环保资金的3个项目进行了自评价绩效工作。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总量控制科年初制定非税收入预算计划,每季度在财政票据系统中申报票据使用份数,年底汇总核算征收金额,并在财政票据系统中进行核销。四是推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总量控制科2019年共组织23个受控部门整理审核资料,完成年度内审、外审工作。确保了ISO14001审核工作连续15年顺利通过。五是强化完善会议、活动保障机制。环工委办公室、综合科发挥协调、抓总作用,全力做好各类保障,先后完成了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省观摩点评等大型会议、活动保障工作。
(四)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攻坚。一是切实抓好总量减排,总量控制科完成了17行业7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同时对44家简化管理、重点管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企业季报和年度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对减排企业日常运行的督导落实,每月减排督导报告和6家全口径企业报表上报工作。每周一上报7家DCS截图。上报9个减排项目档案,并对1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进行了档案审核。全面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及环境统计工作。总量控制科通过现场复核、查看环评资料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升了300余家企业的数据填报质量;对第三方开展了多轮次数据报表填报质量的抽检,并对涉及的100余家企业问题进行了反馈修改;对国家污普办下发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集中审核反馈问题清单、省专班5次审核反馈问题清单及市专班4次审核反馈问题,在三方修改的基础上进行逐条审核修改后上报,上报了30余次整改报告。对所有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集中式等共计2964家,管理类、财务类、影像类等全部按照普查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编号入档。对3000余份普查档案进行归类。全面完成年度环境统计上报,2019年完成了对68家企业统计年报工作,完成9家国控源企业环境统计系统直报工作;对将纳入2019年度环境统计的99家企业进行摸底后核对环境统计目录库,确定年度统计企业单位。二是持续狠抓工业污染源治理。污染控制科牵头完成611家涉气企业精细化治理、35家企业的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完成200余家重点VOCs企业的污染治理修复检测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工业炉窑专项整治、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物料运输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等十五项工作,共完成排查炉窑161台(套),相关企业已全面达到现行标准。三是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污染控制科组织23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培训,对350余家企业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对20余家企业进行复查。选定和润马科托和万华水泥为标杆企业,组织80余家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学习,要求企业积极对标整改,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高新区无人机发现的110个工业企业扬尘问题,组织园区(办事处)进行逐一核实,并将其中62个涉企业扬尘问题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四是全力抓好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污染控制科牵头组织排查了210余家企业,涉及450个排放环节,并督导企业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五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污染控制科牵头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019年共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0次,累计71天,涉及停限产企业200余家;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00余家次,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六是扎实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站全年检查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点70余次。检测抽测辖区内柴油车集中停放地90余车次。非道路移动机械50余车次。会同交警、公安等部门,检测抽测辖区内主干道大货车1782余辆次。发现、整改问题18个。开展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摸底调查工作,2019年共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台登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2144辆。加大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及车用尿素供应情况的核查。总量控制科每月对区内加油站进行不定期抽查,18家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13家加油站全部销售车用尿素的,并有足够库存。七是做好夏秋季错峰生产工作。污染控制科对全区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将符合条件的41家化工、制药、玻璃、工业炉窑等不同行业企业全部纳入2019年夏秋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分别落实限产20%和30%以上,明确了具体的错峰措施、错峰时间,实施精准减排。对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较高的企业实施绿色豁免,对存在民生保障需求的企业,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错峰减排措施,保障减排效果。八是全力抓好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污染控制科配合完成了2家企业的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环境监察大队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的督导检查。检查一诺威、捷迅工贸ODS情况,上报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专项检查报告”及检查表等。
(五)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河流水质管控。污染控制科牵头严格落实超标及应急工作程序,2019年共计启动断面超标应急程序36次,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200余个,做到及时查找超标原因并迅速解决。污染控制科牵头组织对猪龙河、玉龙河等各类排污口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排污口进行督导整改。联合水利、市政定期巡查河道,对发现的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等问题,及时溯源、督促整改加大巡查力度,共计巡查河道近50次,下发交办单共5份,督促问题落实整改。开展工业点源治理工程。污染控制科开展固定污染源氮磷综合防治、全盐量、氟化物治理和企业污水站建设项目,排查企业80家次,对5家企业实施废水提标治理,督导7家企业安装总磷总氮在线,对20家企业实施监督性监测。开展光大三分厂各管路氟化物溯源排查。联合光大三分厂对光大三分厂各管路废水进行2轮监测,对17家企业氟化物排放情况进行了4轮监测,摸排三分厂氟化物超标原因并报告市局。二是持续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污染控制科牵头完成了高新区化工企业聚集区、化工企业周边地下水检测评估等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四宝山南坡化工聚集区地下水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地下水监测井设置和监测方案制定,并通过专家评估,上报市局销号。共计布设113个监测点位,监测地下水常规39项和特征污染物因子数据4538个。根据市级核查情况,对需调整、新增27个监测点位,通过现场勘探,完成现有水井寻找。三是持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6项水污染年度治理任务。光大水务一分厂搬迁工程全面开工,全面完成光大水务三分厂提标改造工程。四是全力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污染控制科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农业污染治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调研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管网工作3年工作目标,组织四部门联合验收,列入年度任务的10个行政村已全部接入市政管网,通过验收。
(六)全力抓好环境安全及应急处置。一是全力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污染控制科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筛选确定疑似污染地块3块;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筛选确定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并向社会公开,督导企业落实自行监测等责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工作,先后3轮对近300家企业信息进行核实,筛选确定地块125个,配合完成125个地块的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全力抓好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大队完成457家一般固废产生源企业、256家危废企业、13处废弃坑塘的排查整治工作。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抽查省、市重点产废单位28家、15家非重点产废单位及经营单位2家,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申报固体废物单位400余家。三是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环境风险。环境监察大队加强放射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年检查涉源单位7家,放射源112枚,排查整改问题4个;督促企业收贮废旧放射源2枚;对7枚高风险移动源进行GPS定位,信息上传至生态环境部移动源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控;组织开展射线装置和废旧金属熔炼单位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摸排5家废旧金属熔炼单位和20家单位79台射线装置;积极响应参加2019年全市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暨生态环境辐射监管技术比武竞赛活动,荣获团体一等奖。环境监察大队牵头组织开展了重金属排查整治,将所有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污染源排查清单,并开展布点监测和现场检查工作。参与处置了高新区长亿能源爆燃事件等处置工作。在应对“利奇马”台风过程中,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要求企业加强厂区隐患排查整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应对防范措施,防止了重大环境事故发生。
(七)全力抓好环境执法监管法制化建设。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综合科、环境监察大队全年立案、受理行政处罚案件58件,立案金额总计190.8393万元,上交55件,实际缴纳金额154.0586万元。向高新区人民法院移交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件;收缴行政强制执行处罚款120万元。二是持续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力度。环境监察大队严格落实照“双随机”制度,全年抽取检查重点污染源34家次,抽取一般污染源53家次。开展异味排查专项行动。成立四宝山南坡上夜间及凌晨巡查轮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查找原因,共计检查区域内化工企业90余家次,切实解决四宝山南坡异味问题。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列入扬尘整治清单的132家规上工业企业涉颗粒物(含扬尘、粉尘、烟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企业涉及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逐条核实。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2018年以来持证企业执行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涉及环境违法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共检查企业16家次,有效提升了企业按证排污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土壤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土壤环境执法长效机制,将其作为日常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中。三是持续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环境监察大队每月对72名专职环保网格员进行培训,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开展了典型镇(办)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共下达网格化环境监管交办单16个,网格员累计巡查73984次,发现问题4603个。四是全力化解群众信访投诉。环境监察大队共接到信访投诉1080余件,其中12345平台950余件(办理920余件,不受理30余件),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接到68件(办理51件,不受理17件),山东省信访平台、环保热线、网络舆情、淄博问政、值班电话等渠道办理80余件。其中涉水问题30余件、涉气问题910余件、涉及固废问题30余件、涉及噪声问题100余件,其他问题10余件。按照有关程序,全部进行了依法调查处理。五是深入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执法大练兵工作。综合科牵头参加了全市环境执法案卷评审工作,评审全市行政处罚案件74件;环境监察大队代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全省生态环境实兵演练暨监测监察比武竞赛活动,获得环境执法第一名的好成绩。
(八)持续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年度监测计划及国家、省、市各级文件要求,环境监测站圆满完成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监测等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全年共提供地表水有效数据487个;辖区内降尘监测有效数据共11组。二是认真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共提供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等有效监测数据1788个。三是积极履行应急监测职责。对猪龙河东店桥断面、裕民桥断面和光大三分厂等3个点位进行21项全指标监测,共监测12次,获得有效数据1008个。四是稳步落实专项监测工作。完成鑫港燃气、金晶科技、正大聚氨酯等18家涉水企业氟化物的委托专项监测,共出具监测数据67个。五是及时有效提供信访监测数据。共提供信访监测数据39个。对东部化工区、金都花园及其周边点位先后开展多次夜间异味排查工作,为锁定东部化工区异味排放污染源、打击异味扰民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依据,维护了群众、企业合法环境权益,为保障高新区环境安全、信访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六是认真完成中央、部、省和市多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监测任务。配合完成对齐林傅山钢铁等10余家企业的环保督查组督办工作,共出具监测数据110个。七是积极督导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与公开。每月督导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完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公开率和完成率均达到100%。八是着力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组织10余次站内培训,学习交流环境监测国标及规范;更换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红外测油仪等设备,为提高辖区内水质监测提供保障;积极做好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顺利通过铅、镉两个项目能力验证。
(九)持续健全完善环境监控体系建设。一是及时制作、发送各类监控信息并处理各类异常数据信息。环境监测站制作、发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360余次;累计发送各类企业超标信息报告330余份;处理各级平台的异常信息及生态环保部推送的各类异常信息3000余条。二是大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环境监测站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的监督管理,进行月次定期巡检,现场监督检查100余次;开展不定期摸查,摸查企业共计50余次;对在线设施故障或没有按照标准运行的企业进行督促,处理异常报告180余次;及时督导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过程中涉及自动监测设施的企业限期整改。三是不断完善VOCs自动监测体系。环境监测站督导完成第一、二批共15家VOCs重点排污单位的有组织排气筒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实现对污染源VOCs 排放的监控。加强VOCs自动监测设施巡检,深入现场检查企业VOCs站房和VOCs在线设备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全年共检查13家相关企业的VOCs站房。多次配合市质控中心,完成高新区自行监测信息统计、VOCs在线设备安装情况、未联网重点源、氟化物在线安装情况统计。四是大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维监管力度。环境监测站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积极组织企业和运维单位开展在线监测历史数据自查工作,要求企业对监测异常数据出具书面说明,并联合环境监察大队对问题较多的4家废气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下达监理单共计4份;针对运维单位发送超标报告不及时、出错率较高等问题,及时约谈负责人并要求企业出具整改报告,切实提高了运维工作的规范性。五是积极配合市环境质量控制与服务中心完成各项监控工作,环境监测站每季度积极配合市环境质量控制与服务中心开展高新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年共完成9家企业的双随机检查工作,下达监理单位共计9份;积极配合市质控中心完成高新区10家废水企业的废水站房日常检查工作,下达监理单共计10份;应急期间每天做好废气站点超标情况核实并上报;核对高新区66个污染源废气站点执行标准。六是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更改工作。环境监测站组织召开高新区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限值更改工作会议,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时督导相关企业在排放限值执行时间节点前完成修改并收录。七是做好空气质量监测和分析工作。环境监测站完成高新区环境应急监测车在刘西社区的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每周对监测数据与东风化工厂点位在线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完成高新区环境应急监测车在中润华侨城别墅区的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每周对监测数据与东风化工厂点位在线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出具书面报告;定期比较东风化工厂与张店区新区、人民公园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以及高新区三个镇办空气站点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认真做好环境应急监测车的日常维护工作,对监测设备出现的异常问题及时排查,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八是及时处理环境自动监控平台事项和企业报告。环境监测站认真审核企业在平台和邮箱中发送的各类报告,针对需要提出书面要求或答复的报告,深入现场核实情况后及时上报,全年共现场核实24家企业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企业整改。
(十)推动实施了一批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一是全力深化“一次办好”工作。开发科完成了“一次办好”清单编制工作,对行政许可流程进行梳理、精简,全年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24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433件,清洁生产审核1件。实施“1+N”审批制度,凡是市以上重大项目,在项目主体作出守法承诺后,一律容缺受理。建立、完善项目受理和审批全程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专家上门免费问诊”,全年组织开展延时服务20余次,上门服务30余次,有效解决了企业发展难题。二是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出具19个总量确认意见书。三是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举措。污染控制科根据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组织培训会,并采取现场核查、集中指导等多种方式,逐一明确涉气企业减排要求,将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措施明确到具体的生产线、工艺环节,确保措施可操作、可核查,2019年共确定应落实应急企业500余家。对15个重点行业实施分级管控,在不违反上级标准、要求,严控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将停限产企业控制在最小数,减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涉及民生供暖、协同处置、外贸出口及军工生产等 28家企业和1 家国家省重大工程实施了豁免。四是深入推进科技治污,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派驻专业团队对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分析,制定《高新区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方案》,在道路保洁、工地扬尘、移动源、餐饮油烟、燃烧排放、夏季臭氧、居民生活区域保洁等方面提出了精细化、科学化管控措施,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并组织多次夜间零点后的巡查,累计发现问题300余个次,其中涉及周边区县问题180余个次,已及时通过市大气专班转交周边区县,确保管控落实到位,有效削峰降值。安装近百台高密度监测设备,实现高新区全域6项污染物实时监控,建设完成高新区环境空气精细化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精准把控高新区空气质量总体局势、准确分析污染来源,抓住治理方向、确定监管重点,实现精准治污。
(十一)全力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新闻媒体宣传。综合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全年共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20余篇,组织、协调各类采访5次。二是发挥新兴媒体宣传作用。综合科全年共为“淄博环保”公众号发展1200余人次新关注人员,在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官方微博发表、转发、审核信息9000余条,在“淄博高新环保”官方微信累计发表、转发、审核环境信息稿件文章1200余篇,发现处置微博舆情10余条。三是环境公益活动形式多样。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教育基地创建评选活动。借助“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进行主题宣贯,在公园、社区、学校、企业展出环保优秀作品,宣讲生态文明理念,共展出环保优秀作品100余件,发放宣传海报、挂图、折页共计1000余份,使生态环境理念深入人心。四是落实信息报送考核制度。综合科制定局内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各科室信息员之间的联系,深入挖掘宣传亮点,突出特色工作,2019年共向信息科报送信息200余篇,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推进氛围。
三、当前存在问题
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2019年,高新区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8天,6项污染物中除SO2、CO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同比恶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巨大。高新区部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工程数量多、监管力量不足等,部分工地6个100%落实不到位;受保洁车辆、人员限制,部分时段的道路保洁频次不足,高温时段洒水、雾炮频次较低,效果难以保证;站点周边个别业户存在餐饮油烟直排等问题。高新区主城区早晚高峰时段车辆通行量大、部分车辆长时间怠速,尾气排放严重。站点位于区县交接地带,受周边区县污染源影响较为明显。
猪龙河异味扰民、降雨时溢流问题时有发生。猪龙河兰雁大道以南段,夏季气温高且上游来水量少时,易发生异味扰民问题。三分厂接纳多区县污水,因部分区县雨水分流不彻底,降雨时大量雨水汇入污水管网,极易造成三分厂溢流,对东店桥断面水质影响严重。
异味信访投诉问题较多。涉及异味信访投诉件超过800余件,占比超过80%,主要集中在四宝山南坡、阳光瑞绣园、香榭居等区域附近。规划不合理造成的投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先有企业、后有小区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及明年工作思路
2020年,高新区环保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大力实施“生态赋能”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快治标、加力治本、追求长效的工作落实体系,不断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工作理念,以“有解思维”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污染治理举措,贯彻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监管机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通高质量发展通道,形成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树立明确任务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也是承接“十四五”的关键年,按照中央和省、市、高新区工委管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当前高新区环境质量现状,研究明确2020年任务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目标任务,高新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64%,PM2.5、PM10、NO2浓度分别达到51微克/立方米、87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以内;SO2和O3浓度分别达到30微克/立方米和150微克/立方米以内。
2.水环境质量方面。主要河流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指标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21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3.3%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3.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加强污染土地风险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4.固废、危废及辐射安全监管方面。强化一般固废管理,严格落实一般固废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危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严防严控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实现辐射事故每万枚放射源低于1.5起/年,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的目标,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
(二)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为导向,大力实施生态赋能行动。
1.加快治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打赢蓝天保卫战层面,深入推进结构性减排、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移动污染源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精细化管理和科技治污等举措。一是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梳理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点和难点,深入挖掘减排项目,做好减排计划,全面完成2019年及十三五减排目标,为十四五减排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对工业炉窑再摸底排查,分类实施综合整治;20立方及以下的梭式窑等实施天然气改电工程。对钢铁、火电、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安装CO在线监测设施,严格限定排放浓度。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集中开展VOCs综合整治,减少VOCs排放量。全面落实山东省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及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排放要求,加强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三是全力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重点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整治,明确厂区道路和连接道路冲洗标准,对进出车辆10辆次以上的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涉尘物料运输、装卸、输送、储存等环节实现全密闭操作,提升企业环境管控水平。四是全力抓好移动机械管控。继续与交警等部门配合,做好常态化路检工作。继续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对已申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初步审核、现场确认。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秋冬季期间每月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抽测工作。五是深入抓好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全面完成55个行业700余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及时更新共享排污许可证数据库信息,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依证生产和持证排污。六是积极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发布预警,落实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污染浓度峰值。强化应急期间24小时执法监督,特别是夜间执法监管,坚决杜绝违规生产和偷排偷放行为,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在打好碧水保卫战层面,一是加快解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严格落实断面超标应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解决。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将入河排口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全力抓好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光大水务一分厂搬迁工程;逐步提标加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深入开展氟化物等治理工作。四是突出抓好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四宝山南坡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检测评估、防控工作。同时按上级要求,稳步开展化工聚集区、化工企业地下水日常监测工作。五是积极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达到年度治理目标;按要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继续抓好乡村生态振兴、农村农业污染防治牵头工作,强化督导,确保按时序开展。在打好净土保卫战层面,加快构建全覆盖的固废监管和利用处置“两个体系”,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一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工作,梳理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并建立名录,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二是全力配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严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三是持续加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固体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严格落实一般固废申报登记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对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
2.着力治本。结合结构性污染的实际,切实发挥环保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持续做好“釜底抽薪”工作。在产业结构层面,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一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二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好“绿色通道”服务,开辟“专家免费上门问诊”,依法快速推进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进一步扩大建设项目环保容缺受理范围,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保障项目早日开工、早见成效。做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口,全面落实环境总量指标向优势项目倾斜的政策,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审批,杜绝“两低三高”化工项目落地。三是突出发挥科技治污作用。充分利用高新区环境空气精细化智能监管平台,及时掌握全高新区污染物浓度分布和变化趋势,同时强化第三方专业团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巡查力度,精准分析污染成因,提出专业化指导意见,溯源污染来源。四是全力建设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动低碳减排措施落实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工作。积极培育绿色标杆企业,配合落实绩效评价意见和相关标准、规范,在火电、建陶、耐材等各个行业培育绿色标杆企业。在企业监管层面,坚持用最高标准,最好技术、最好工艺、最好设备和最严内部管理机制武装企业,坚持走清洁生产、节能生产的路子。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信息,全力提升企业知法守法意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全力抓好环境执法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严打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等行为。同时,做好宽严并济,在严格环境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举措,积极帮助企业考察论证、协调引进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使用清洁原料,采用清洁工艺进行生产,切实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将企业公开承诺、环境违法处罚、参保环责险等相关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发布“红黑榜”,对信用评级差的企业在评优树先、信贷、招标等方面进行约束,助力优质企业发展。
3.追求长效。一手抓“刑责治污”,一手抓“全员环保”,确保取得突出成效。在坚持抓好“刑责治污”层面,进一步强化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开展现场办案,加强对夜间企业偷排偷放,私拉乱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协作力度,推动各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不落实、慢落实的,依纪依规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和建议。在建立“全员”抓生态环保工作体系层面,建立“环保吹哨、部门报到”的协同联动机制,将各部门、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纳入生态建设过程中,打一场群策群力的环保治理人民战争。一是持续完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继续发挥高新区环工委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利用《生态淄博高新区建设考核办法》等考核机制,压紧压实部门生态环保行业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体系实现全覆盖,调度推进各部门所辖领域污染治理工作开展落实。二是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高新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在“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化管理大提升”等行动中协同共进,突出抓好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四减四增”行动,推动生态环境持续长效改善。三是推动全民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围绕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难点,吸纳民间智慧,拓宽治理思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的环保监督作用,推动环保重点项目的落实落地和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壮大环保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依托志愿者社会服务,搭建全民参与环保的平台;充分发挥“环保热线”、微信、微博等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形成全员抓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以严实的要求锤炼作风,高标准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一是重塑队伍思维模式。不断深化思想作风领域建设,全力破解抓落实“思维惯性、路径依赖”的问题,牢固树立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理念和平台思维、生态思维。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科室大胆作为,全面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汇总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在局内借鉴、推广。二是注重队伍能力素养。有针对性地谋划制定学习培训,分专业、分领域制定培训计划;整合环保监管系统,将环境监管与在线监测、热点网格等各类技术手段结合起来,同时强化执法装备建设,结合科技治污,引进无人机、第三方等专业能力,切实提高监管水平;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掌握、运用,着力破解抓落实“本领恐慌,能力危机”的问题。积极推进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超低量程设备的更换工作,争取在2020年底废气企业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全部采用超低量程;更新添置监测站仪器设备,为提高监测水平、监测质量提供可靠保障。三是强化干部工作标准。建立严格的闭环工作机制,强化请示、汇报,加强日常工作调度,规范数据管理使用,并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制定严格的工作标准,依据标准全面开展工作,切实破解抓落实“粗枝大叶、敷衍了事”的问题。四是重振队伍实干作风,不断完善工作奖惩考核和选人用人机制,将日常工作绩效与评先树优、提拔使用挂钩,杜绝出现工作“舒适区”。着力培养、使用“狮子型”“老黄牛型”干部,形成肯吃苦、肯干事、能成事的良好氛围,真正破解抓落实“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的问题。力争工作作风切实转变,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得到解决,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建设走上新台阶,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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