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新区环保局2020年工作总结与2021年工作计划发文机关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淄高新环发〔2021〕1号
索引号
12370300493225733Q/2021-2087857
成文日期
2021-01-11
发文日期
2021-01-11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20年工作总结与2021年工作计划
淄高新环发〔2021〕1号
2020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和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高新区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畏艰险、勇于担当、敢于攻坚,以强而有力的信心和决心,以硬而实的招数和措施,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攻坚圆满收官,各项生态环境指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绩
2020年,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考核排名为全市第六,良好天数230天,优良率63.4%。对比2015年,高新区优良天数增加98天,优良率增加27.2%。SO2同比改善80.65%,NO2同比改善33.33%,PM10同比改善46.45%,PM2.5同比改善37.35%,CO同比改善12.52%。高新区2020年水环境质量指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排名第二。较2015年水质相比,水环境指数COD均值从33.3 mg/L 改善至20.0mg/L,改善率39.9%;氨氮均值从2.12mg/L改善至0.73mg/L,改善率65.6%。高新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全面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率达到95%以上。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68个反馈意见中的52个已完成销号,销号完成率位于全市前列,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到2020年末,高新区实现减排量为二氧化硫3237.73吨,氮氧化物6415.17吨,COD 956.63吨,氨氮191.66吨,减排比例为分别为35.14%、40.46%、32.02%、45.42%,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减排任务量。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环保局各级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出动40余人次,前往社区、高速路口等一线地区开展志愿服务,并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级骨干力量共计8人组成的复工复产第九小组,主动对接14家挂包企业,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疫防控方案,督导企业落实防疫防控责任,对企业遇到的环保问题主动帮助协调解决。疫情期间共转发、印发专项文件4份,联合地方事业局卫生科对辖区2家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园区(街道)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了14批次的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得以安全处置。执法人员在严格落实省、市统筹疫情防控、复产复工和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要求的同时,着力推动包容式监管,为违法企业主动纠错创造机会,将辖区108家企业(项目)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积极帮扶指导企业主动整改各类环境问题600余项,为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严格源头控制。完成环评项目审批110个,清洁生产审核5家,总量审批37件,指导425家企业进行了网上备案。完成36家重点企业、71家简化企业的排污许可核发。圆满完成了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被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扬为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先进集体。
(三)发挥生态环境委员会公室牵头抓总作用。2020年共组织召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会议10次,牵头起草制定了《2020年度高新区环保综合治理任务实施方案》《淄博高新区关于建立健全“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20余件生态环保治理综合性文件,印发通报6期,抓好生态建设考核,切实调动了各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全力确保“全员环保”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建立完善了“二三四”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五级责任体系,先进工作经验多次被“学习强国”、《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鲁网等主流媒体转载刊发。
(四)完成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在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明显、六项主要指标改善难度较大的恶劣态势下,经过持续努力,下半年环境空气质量逆势而上,实现稳步改善。辖区900余个工业企业扬尘源采取了抑尘措施,复查企业3400余家次,污染点源5200余个;完成75家企业445台工业窑炉的综合整治,230余家涉VOCs企业的综合治理提升。完成路面尾气抽检6600余车次,配合交警查处超标车820余车次,累计检查尾气检测站100余次,审核国三淘汰申请表270余份;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台共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3500余台,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喷码2700余台,在全市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考核中路面尾气检测排名第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排名第一。强化重污染应急期间工作落实,修订印发了2020年度《淄博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0年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8次,累计62天,涉及停限产企业近600家;应急期间出动执法监察人员4200余人次,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在12月份开展应急期间24小时驻厂帮扶,切实发挥驻厂帮扶及协商减排效果,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强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针对站点周边存在的扬尘、机动车等方面的问题,牵头制定了详实的管控标准和考核方案,并率先实施加强巡查、交办、督办和通报,借助工委管委会印发并推行,最终实现了较好的管控。全面排查高新区东风化工厂站点周边5公里污染点源,建立污染点源清单,实施动态管控;聘请两家第三方专家团队开展24小时巡查管控,第一时间交办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并落实100%回头看,全年共计发现问题1695起,接收市通报问题并转办相关责任单位73起。全力维护站点环境空气质量,主动将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张店区建筑工地纳入巡查管控,开展不定期巡查,发现扬尘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处理;积极与市局对接站点迁移工作,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监控站点的顺利迁移,为决胜11、12两个月的空气质量决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强化18家重点涉水企业的水环境监管。完善三部门河道巡查问题快速响应、断面超标应急工作机制,全年共计启动断面小时值超标应急程序8次。多次联合先创区服务中心就乌河水质超标问题进行现场排查与协调解决。完成先创区76个村的生活污水底数摸排工作, 58个行政村达到省级验收标准,在市里排名中上水平。
(七)土壤及环境风险监管体系巩固加强。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源头防控和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聘请省环科院对34家企业开展“环保体检”,排查问题280余条,相关经验由生态环境频道进行了报道。强化固危废环境监管,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推进鑫港燃气和傅山焦化危废处置8500余吨和1400余吨。聘请技术单位制定四宝山南坡化工聚集区地下水监测方案、防控方案。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9个,年度监测数据1560个。排查8家企业地下水隐患70余条;委托技术单位指导29家化工企业确定地下水监测点位69个。
(八)环境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以生态环境部帮扶督查为契机,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督导企业加强挥发新有机物的收集与处理,安全、高效、可靠使用RTO设备,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全力降低信访投诉率。全年共接收信访件673起,处理满意率达85%,同期信访量下降37%,南坡等重点信访量下降44%,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九)加快推进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开展黑臭水体排查行动。共计确定农村黑臭水体1处。做好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核查评估达到农村环境整治要求的建制村比例为100%。优化调整高新区禁养区范围,禁养区数量由8个减少至3个,禁养区面积由65.95平方公里减少至58.15平方公里。组织各部门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成效自评估工作,经自查评估,高新区38项主要任务定量指标均已完成。
(十)出色完成各项监测监控工作, 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2020年累计获得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460个、监督性监测数据1376个,提供信访监测数据191个,应急监测获得有效数据1258个,获得辖区内降尘有效数据12组,获得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有效监测数据27组,东部化工区异味检漏400个,加油站VOCs检测40个。顺利通过复审和扩项计量认证,通过了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化学需氧量项目指标的水质能力验证。紧盯环境监控平台,每小时审核调度企业超标原因并在自动监控系统做好污染源超标反馈工作,累计统计转发600余条。着力做好自动监测设施的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督促新增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共督导检查90余次,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 “党建工作带头抓”的意识,规范开展党组织生活,严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强化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2020年共召开支委会14次,党课4次,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和集体学习20余次。
(十二)挖掘宣传亮点,全力做好环保宣传。2020年在鲁中晨报、淄博晚报、高新区通讯、大众网等媒体共计发表环境宣传文章140余篇,在官方微博发表、转发信息9000余条,官方微信累计发表、转发环境信息稿件文章1000余篇。做好对外开放,开展“全员环保”宣传活动、聚焦“全员环保”再发力暨“全员学环保”答题启动仪式、“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治理云开放活动、 “共话环境变化战果 共享优质生态环境”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展示近年来我区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高新区建设成效,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度、获得感。
(十三)弘扬社会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五四、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政策宣讲活动;组织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火炬公园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专项主题活动,倡导节约低碳、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开展中秋、重阳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积极打造书香机关,弘扬传承传统文化。牵手彭官村、曹一村,做好精准扶贫。2020年组织党组会5次研究帮扶工作,召集帮扶干部专题会议11次安排帮扶工作,组织帮扶干部走访450余次,赠送帮扶物资折合人民币15761余元。挂包的贫困户全部通过省市验收,且对环保局及帮扶干部的工作表示满意。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在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化管理大提升工作中,环保局牵头的工业企业扬尘治理“以克论净”考核在全市排名靠后。
二是十四五期间减排考核方式将发生较大调整。一方面,考核指标方面的大气污染物指标由原SO2、NOx调整为NOx、VOCs指标;另一方面,考核方式将改为单位GDP污染排放量。减排任务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完成。
三是环境治理任务工作量大幅增加,工作形势较为严峻。先创区划入后,水环境质量方面新增乌河水质管控工作,目前乌河水质较差且时有超标,管控难度大,后期需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加强河道日常监管、排污口监管,落实断面超标应急制度等,新增工作量大;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先创区划入后新增企业288家,新增环境应急管理企业106家,新增核技术利用管理单位8家,辖区一般固废、危废产废企业数量增加近1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新增行政村76个,行政村数量增加2倍多,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等多项工作任务。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面,先创区划入后,需对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新编制,对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环节、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核实,指导企业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涉及应急减排工业企业114家。
四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的生态环保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全员环保职责履行不到位,各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较多。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市局有关改革工作部署安排,高新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已挂牌运行,5月底前事业单位改革将全面完成。高新区环保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2021年及“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借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和高新区功能区改革释放出的活力和干劲,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团结一致,不畏艰难,共同奋斗,紧盯并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落细落实“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奋力推动高新区生态环境建设跨越式、突破性发展,为高新区实现“三区一窗口”的定位目标、确保高新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以优异的生态环境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一)工作目标。力争在上级考核的各项环保指标中走在全市前列,全面完成全国、省、市的各项环保指标要求。2021年辖区环境空气优良率大于64%;辖区地表水21项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四类水体要求,着力解决好乌河水质不稳定、易超标的突出问题;辖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私拉乱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谋划测算十四五减排基数、单位GDP排放量数据,协同降低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二三四”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五级责任体系,推动各领域、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工作任务
1.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清洁能源替代、运输结构优化、扬尘精准管控、VOCS深度治理、氮氧化物深度治理6大减排工程,以站点周边精细化管控和工业企业提升减排为重点,巩固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市前列的良好势头。
一是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水平,强化科技治污,实现精准治理。针对现阶段高新区站点周边区域环境复杂、污染源点多面广等情况,以站点周边5公里管控为重点,通过第三方专业化管控、强化专业化设备配备,提高重点管控水平。进一步强化站点周边区域管控力度。在现有405处点源基础上,每月更新东风化工厂站点周边5公里污染点源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动态管控;制定精细化管控方案,完善调度机制,以建筑工地、重型车辆、道路保洁、工业企业等方面为重点,分别明确管控要求,提高管控标准,细化管控措施,切实减少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继续加强与第三方专业团队的合作。使第三方专家团队充分介入高新区大气质量管控,将先进的管控经验和治理措施第一时间引入高新区;每日提出精细化管控建议,开展24小时专业化巡查管控,及时通报问题,强化整改落实;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微站点网络应用,完善微站数据报警与问题处置机制,扩大基层问题接受人员范围,充分调动社区、村居、网格员力量,提高问题处置效率。持续强化重点区域设备配置。国控站周边区域增设颗粒物激光雷达,并逐步推广建立覆盖所有镇办站点的雷达监控网络,及时发现各类污染点源、追踪颗粒物气团形成趋势和转移路线;在华侨城、植物园等重点区域周边建设雾森系统,与环卫部门洒水、雾炮措施构成立体浮尘拦截屏障,并在夏季高温时段遏制臭氧生产; 督促保洁单位配强重点区域保洁车辆,全面配齐新能源车辆并实现专车专用;推进四宝山街道站点搬迁,做好周边区域整体设计,增强区域小环境管控可控性。
二是夯实工业企业领域的提升整治,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针对当前空气质量中存在的氮氧化物偏高、夏季臭氧偏高等问题,以工业企业VOCs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扬尘为重点,强化重污染应急减排,全力降低工业企业排放总量。VOCs治理方面,结合全市“21+2”个规范、35条管控措施等要求,对305家涉VOCs企业全流程诊断式检查,督导企业进一步提高整改标准,按照A、B级企业要求进行整改;持续推进涉VOCs物料源头替代,强化企业生产全过程控制,提升废气收集率、治污设施运行率、废气去除率, 2021年3月底全面淘汰140家企业的单一低效治理设施,按照最高标准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将VOCs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标准的三分之一(20微克)以内;督导化工、大型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使用RTO等高效焚烧法处理工艺,着力提高去除效率,打造一批VOCs治理标杆企业,带动全区企业强化VOCs治理意识,加大资金投入,降低排放总量,遏制夏季臭氧污染。工业炉窑治理方面,对全区87家企业470条窑炉持续开展提升治理,强化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管理,利用公开约谈、强化执法、第三方监测复核等手段,督促企业提升废气处理能力,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污染物排大户逐一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废气治理技术更新发展情况,挖掘企业减排潜力,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实现总量减排。工业扬尘方面,进一步规范整治标准和管理要求,强化执法检查,对全区372家企业逐一落实挂包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形成源头防控、过程严管、综合防治的良好局面;强化帮扶指导,进一步明确企业内部保洁要求,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工业企业全厂区、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分行业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向全市提供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样板,强化企业间学习交流,打造互学互超的扬尘管控新局面。重污染天气应急方面,在现有682家企业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抓住企业重点排放环节,在应急期间实现精准减排、有效减排;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强化重点企业协商减排,在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的基础上,与企业做好协商沟通,在保证民生供应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在特定时间段内降低重点企业公路运输量和污染排放总量,进一步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物浓度峰值。
三是加强调度督导,强化各部门工作落实。结合市政府提出的“6+6+3”工程要求,针对扬尘源管控、移动源管控、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发挥牵头作用,强化调度、通报、考核,推动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管责任落实。在扬尘源管控方面,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进一步细化管控要求,持续抓好建筑施工工地8个100%要求深化落实,联合建设局打造建筑扬尘管控领域高新区经验,树立示范工地,并在全市范围推广;强化渣土管控,严格落实渣土消纳场6个100%标准要求,装卸全过程湿法作业,持续优化路线,实现渣土运输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全面总结前期保洁经验,结合数据变化情况进一步优化每日保洁措施,提升保洁效果,降低道路二次扬尘污染。在移动源管控方面,持续优化全区重型车通行路线,提升重型车辆和冒黑烟车辆抓拍能力,严格追查执法,有效降低重点区域重型柴油货车通行数量;强化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站点周边商场、学校等重点单位车辆通行设计,减少因交通拥堵、怠速行驶增加的尾气排放;持续做好柴油车路检和集中停放地入户抽测,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常态化监管,加快国三车淘汰,推动辖区高排放车辆、机械加速出清;强化油品监管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引导加油站在夏季开展错时加油。在结构调整方面,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开展煤电机组优化调整,集中关停一批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加快推进两家钢铁企业产能转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持续做好燃煤总量压减,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积极扩大清洁取暖范围,推动绿色建筑提质增效;积极增加铁路运输能量,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增加建设铁路专线,减少公路运量,对无法改为铁路的逐步推进改为国五标准车辆。
2.在水环境管理方面,围绕猪龙河、乌河、涝淄河水环境质量达标向好,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控源头”“治污水”能力建设,提升高新区水生态环境。一是针对光大一分厂搬迁后猪龙河高新区段水生态环境有恶化的隐患问题,推动西五路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将光大水务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上游河段;谋划人工湿地建设,有效解决夏季河道藻类疯长、鱼类死亡、水质变差甚至异味扰民等问题。二是针对影响断面水质21项稳定达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断面溯源、管网溯源、企业溯源,有针对性的实施工业企业氟化物、总磷、全盐量污水深度治理工程。三是针对乌河断面水质不稳定、时有超标问题,开展乌河暗管专项排查行动,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四是针对先创区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短板,加快推进凤凰污水处理厂外排管线建设,推动凤凰污水处理厂、中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提升先创区水环境治理能力,保障乌河水质稳定达标向好。
3.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重点行业源头防控,提前做好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保障高新区经济发展。一是严格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制度,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化工、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提前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不因未开展土调影响土地的收储,为高新区经济建设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二是加严工矿污染源头防控,防范新增污染。强化对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督导3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7项工作,对关停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拆除活动登记备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备案制度。三是消除土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对超标的7个地块,按规范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采取划定隔离区域、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等措施,管控土壤风险。
统筹开展化工聚集区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遏制地下水恶化趋势。一是有效防控四宝山南坡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污染。委托第三方每年开展四宝山南坡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日常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定期对聚集区地下水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情况复核;指导聚集区内在产企业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落实地下水自行监测、防渗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每年将聚集区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情况报告高新区管委会。二是督导辖区内28家化工企业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日常监测、污染防控等工作,防范新增污染。
4.在农村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方面,一是采取纳管、建站、铺设污水收集管网+蓄污池+拉运处理处置等方式,统筹推进高新区10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达到省、市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二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十四五”期间上级下达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所有整治村庄满足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要求。三是启动先创区侯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解决农村水生态环境问题。四是以管委会名义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办法,明确运维主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5%。五是牵头抓好乡村生态振兴、农村农业污染防治等工作,逐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
5.在固危废管理方面,一是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一般固废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二是积极推进鑫港燃气、傅山焦化剩余危废处置,协调推进盛翔工贸等关停焦化企业危废处置工作。三是有效制止、严厉打击私拉乱倒固废行为,压实属地责任,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四是统筹抓好危废处置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高新区环境风险防控安全稳定。
6.在环境监管方面,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为目标,通过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环保业务学习培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现场监管发现问题与帮扶整改能力、实施生态环境科学分类包容式精准监管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倒逼企业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一是通过各类培训、业务学习、现场实践经验积累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理论知识与业务素养;二是统筹疫情防控与监督执法检查,主动做好企业帮扶,落实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省、市《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等系列要求,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基础上,加大对守法企业的执法帮扶力度。三是通过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强化执法帮扶指导,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倒逼企业提升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及时解决各类环保问题,助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四是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补足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助力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7.在源头管理方面,一是统筹做好十四五减排工作。谋划测算十四五减排基数、单位GDP排放量数据,一方面由科工等部门通过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和新旧动能转换,扩大区域GDP;另一方面由环保局牵头督导各责任部门加强各类环境污染源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二者双管齐下,共同降低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二是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生态规划要求,做好项目审批管理,落实“市县同权”,鼓励和支持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坚决遏制落后产能。三是进一步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按照新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排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工作;加大排污许可核发检查力度,确保应发尽发。四是加大环境统计培训力度,增强对环境统计数据的审核及现场复核力度,做好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
8.在构建长效机制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二三四”全员环保工作机制,以上下融合、宣传教育为重点,强化各界参与,强化反馈渠道畅通,全面压实五级责任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生态建设考核体系,使其考核内容更加贴合工作实际、具备更高的实操价值,能够更好地体现各部门的生态建设工作成效,成为压实环保工作职责、提升高新区生态环境水平的有力手段。三是继续发挥好生态环境委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明确生态环境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责任分工、目标清单、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工作落实措施等;调度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落实情况,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效能纳入生态高新区建设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对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再梳理、再细化。明确职责边界,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明确各部门的管控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细化管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细化调度考核。进一步调整优化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充分结合功能区改革,将空气质量专项考核与部门绩效评定相挂钩,对多次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问责,对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五是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落实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增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加大环保治理资金投入,提升优化环保治理设施,强化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环保管控措施的落实,为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贡献企业的力量。
9.在环境行政法制化建设方面,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培训与普法宣传;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的全联动。推广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应用,对各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问题及时调查梳理;继续加强专业技术和力量,充分借助第三方和专家力量开展精准调查;探索、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借鉴先进区域的生态环境损害工作经验,探索形式多样的自主修复方式;深入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的指导、引导作用,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
10.在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面,一是逐步完善实验室管理体系,使实验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合理。二是强化监测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各类业务培训,锻炼监测队伍,提升监测人员业务能力;采购便携式非甲烷测定仪,双波长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适时开展实验室能力认证(扩项)工作,逐步增强监测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控技术能力,提高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技术指导。四是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的在线监控、分析。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11.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方面,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即将进驻山东,要切实增强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全力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12.在环保队伍建设方面,奋力打造一流环保铁军队伍,深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党组成员,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创造力。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加强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党员思想教育,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查找潜在的风险点,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打造新型的“亲”“清”政商关系,牢牢守住底线,保证环保队伍的清正廉洁,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保驾护航。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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