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标题: 《关于落实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20-51559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4 发布机构: 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落实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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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字〔2020〕71号)文件要求,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于2020年9月起草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起草背景

在前期拟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协调推进和反复调度汇总等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情况汇报》,经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工委会研究议定。

为贯彻落实工委会要求,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好高新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结合高新区实际,特起草此《通知》。

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落实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稳妥推进编制和人员划转”“加强指导培训”“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强化督导检查”五个方面的要求。

《通知》还包括2个附件,主要是《高新区第二批集中划转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划回原职能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划转既严格按照《淄博市区县划转行政许可等事项指导目录》要求,做到应划尽划,又充分考虑高新区实际,稳妥推进划转。

三、落实措施

经高新区2020年第31次工委会研究确定:一是按照《淄博市区县划转行政许可等事项指导目录》,集中划转72项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二是对照《指导目录》,按照市、县事项基本对应的原则,对原已划入的目录外并实际运行不畅的18项审批事项,划回原职能部门实施;三是稳妥推进编制和人员划转,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组织人事部负责做好编制人员划转工作;四是加强指导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划转事项的指导培训,强化事项办理能力。

四、部门会签意见采纳情况

经汇总各部门会签意见,各部门均无意见。

五、发文形式

本次以通知的形式发文,文件主动公开不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