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高新管发函〔2021〕25号
索引号
/2021-5221199
成文日期
2021-12-30
发文日期
2021-12-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高新管发函〔2021〕5号
各部、局、中心,四宝山街道、中埠镇,市驻区各部门、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对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苏瑞刚 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王 飞 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靳风雷 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蒋新焱 高新区四级职员
邢 栋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刘冬青 建设局副局长
张吉成 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王承伟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力 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田 明 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穆 涛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厚鹏 高新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高乃晖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 静 审计监督中心副主任
杨 磊 宣传新闻中心副主任
李 娜 人社中心主任
曹志广 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副主任
周 琳 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副主任
商慧芹 统计中心副主任
徐君端 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 凯 四宝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 峰 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党委副书记、宝山生态科技园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 彬 中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司书超 原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徐天斌 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党组成员
张步江 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世东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
李 芹 高新区医保分局党总支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二)研究提出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高新区部门、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王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大数据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文件。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