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简明问答:《淄博高新区财政支出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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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5881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0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Q1:本次财政支出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评审)政策的适用范围包含哪些项目?
答:适用范围主要涵盖两类核心项目,同时明确了豁免情形:一是事前绩效评估范围,除上级专项资金及工委管委会已明确拨补对象和金额的项目外,新增政策和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新增项目、政府投资类建设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原则上均需纳入事前绩效评估;二是事中管理覆盖范围,包括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竣工决结算等全流程评审)和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侧重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监控),凡是需财政安排资金的相关项目,均需遵循本政策相关管理要求。
Q2:本实施方案的效力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实施方案为试行版本,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为二年。实施方案由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在试行期间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Q3:本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哪些关键工作措施?
答:核心工作措施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构建闭环管理,具体分为三大环节:一是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评估项目立项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核心内容,采用专家咨询、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估结果直接作为预算安排依据,“不予支持”或未开展评估的项目当年不纳入预算;二是事中过程管控,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施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竣工决(结)算全过程跟踪评审,严格管控设计变更和投资追加程序;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动态监控,监控结果与预算拨付挂钩;三是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项目完成后需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选取重点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类,分别对应不同的预算安排方式。
Q4:本次出台的全过程绩效评价(评审)政策有哪些创新点?
答:主要有四大创新点:一是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和政府投资管理全过程,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完整闭环,打破以往绩效管理碎片化的问题;二是实行分类精准管控,针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全过程跟踪评审和绩效运行监控的差异化管理措施,提升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结果刚性约束,将绩效评估、监控、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直接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违规项目严格限制结算评审和资金拨付,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推进和监督机制,实现绩效评价与审计监督融合,落实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形成管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