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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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16-5156445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16-02-25 | 发布机构: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和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zwgk.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是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109室;联系电话是3585321)。
一、概述
2015年,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周密部署,积极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保密审查,极大地推动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完善制度,根据下发的《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淄博高新区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淄博高新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多次召开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疏通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渠道,明确各部门责任,定期组织工作考核,同时明确了保密部门专门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
(三)强化责任,每个单位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政府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并进行了专业培训,既提高了广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又增强了业务能力,形成了高效畅通的工作网络,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高新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微博、网站等载体,发布重要决策部署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在新浪、腾讯微博发布信息5000余条;通过网站发布解读信息7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的情况
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9月,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对区级《目录》进行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由原《目录》的227项(含子项358项)减少到186项(含子项294项)。截至2015年11月,已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96项。2014年9月以来,公开承接国务院、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4项,并全部纳入《目录》管理。2015年10月,对外公布《高新区区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保留审批事项47项,收费项目6项,承诺办理时限总天数534个工作日(以上均不含垂直管理部门)。
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2月,对外公布《高新区行政权力清单》,纳入清单的共有12个部门(单位)1393项权力事项,含子项2551项。其中行政许可133项,行政处罚838项,行政强制33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给付4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5项,行政奖励53项,行政监督149项,其他权力103项。
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7月,对外公布《高新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纳入责任清单编制范围的共有12个部门(单位),其中部门主要职责事项241项,部门具体责任事项887项;部门职责边界事项28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67项;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36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2014年度高新区支出决算26条,2015年度预算安排情况21条,同时公开2014年度高新区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2014年度高新区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明细表、高新区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已在淄博市政府采购网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方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格公示、分配信息等三类信息在淄博市房产信息网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40余条。
2015年高新区无房屋征收项目,没有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信息公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土地项目相关工作。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制定相关的城建计划并及时公开。
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高新区已于10月份正式进场交易。
城市规划方面的信息公开由市规划局统一公开。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的情况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方面:截止2015年底,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9.38万人次,综合覆盖率为91.62%;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到5.9亿元,比去年增长19.18%。其中,征缴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分别为34330万元、12983万元、1831万元、1002万元、848万元和1104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424万元。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1709万元和1129万元。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人均每月增加226元。截至11月底,为2993人、42327人、1497人、226人、2049人次支付企业养老金5632万元、职工医疗费4981万元、失业保险待遇160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1041万元、生育保险待遇1447万元。为76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342万元。为16907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2402万元。为30865名城乡居民支付医疗费5404万元。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面:截至目前城市低保36户58人,1-11月份发放低保金26.23万元;农村低保373户786人、1-11月份发放低保金117.5万元;农村五保人员70人,支出资金39万元。为600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34万元。发放大病救助金30万元。
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高新区卫生系统新设置医疗机构10家,其中一级综合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综合门诊部1家,中医诊所1家,普通诊所2家,口腔诊所2家。2015年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注册15家。2015年注销医疗机构2家。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均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定价并在各医疗机构公开。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按照条例、办法及时公开相关情况信息,加大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情况
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状况实时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对外发布,每月发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10余次;对辖区40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排污费缴纳情况每季度一次;在环保局网站公开13家国省控企业,40余家区控企业名录;通过高新区政府或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建设项目审批167项、验收的98项。
积极做好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等事项公开工作,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环保局网站等媒介或公示栏对外公开职权总数128项,法律依据169项,每季度公开一次排污收费情况。
针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做到按环保信访处理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回复、处理;同时,通过市执法网络平台积极公开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相关情况。环境应急建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涉辐射4家企业等相关信息在环保局网站公开。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情况
此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向社会公示。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的情况
截止目前,注册社会组织9家,变更3家,年检47家。积极按上级要求组织落实“慈心一日捐”活动,组织21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共计捐款1525470元,及时在高新区通讯公示捐款单位及数额。中介服务机构共吸纳107家,分别涉及评估机构、规划设计机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等十大类,三十小类。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高新区通过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通过报纸、公告栏、会议等方式外,主要是通过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其中政策法规20条,业务工作184条,统计数据63条,其他信息83条。全年高新区共处理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完善网站功能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更新了网站检索功能,使其更方便查询,同时对网站进行了技术安全处理,确保网站的安全运行。二是在社区架设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拓宽了信息公开载体的渠道。三是紧密配合各部门,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公共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道,确保应急信息及时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规范程序,严格时限,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高新区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申请,积极研究对策,稳妥的按时按规处理了1条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便民惠民的原则,2015年高新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免费处理,未收取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高新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工作流程,各部门、各单位从起草、审核、签发、报送、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高新区各区属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能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专人具体负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批程序复杂、严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难以把握,还存在有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
(二)虽然对各部门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培训,但由于此项工作覆盖面广,程序复杂,涉及了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仍有部分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细节,把握得不够透彻。
(三)虽然高新区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落实执行中不断进行调整和规范,通过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自主研发的信息公开平台还不够全面,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项功能。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对《条例》中各项条款内容细化学习,准确界定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二)继续开展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专题培训、专题讨论会等方式,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熟知《条例》和《办法》,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继续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了解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继续进一步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依条例及时准确回复。
(五)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信息公开软件平台。充实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逐步建立网上受理和公众参与等机制;抓紧落实完善在公共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设施,使查阅途径更加安全便捷。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县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350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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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0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7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7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2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1 |
(二)镇(办)门户网站 |
个 |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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