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对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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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1-515982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机构: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 |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0]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现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
2.建设单位: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
4.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广文
5.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345333360
6.环评机构: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信息公开承诺书:
新恒汇项目信息公开承诺书.pdf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新恒汇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报告表.pdf
9.告知承诺书:
新恒汇告知承诺书.pdf
10.批复文件:
新恒汇公司项目告知承诺批复.pdf
11.公示时间:2021年5月13日
12.环保部门联系电话:0533-2326141
13.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14.电子邮箱:hbkfk2018@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