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标题: 【行政执法公示】事后公开应注意哪些?
索引号: /2024-54529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机构: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行政执法公示】事后公开应注意哪些?

发布日期: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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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