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26)整改情况公示 | ||
|---|---|---|---|
| 索引号: | /2022-54062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26)整改情况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建筑垃圾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淄博市目前上报的14处已建成投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中,都不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要求。项目审批部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企业上马把控不严,底数不清,设计处理能力远超建筑垃圾产生量,部分企业以加工石子为主。对消纳场考核过程中,市级主管部门明知消纳场不符合标准要求,但对区县考核均接近满分,提出的整改要求大而空,致使“纸面上的消纳场”一次次蒙混过关。
二、整改目标
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企业监管,严格规范牧龙山生态恢复建筑垃圾堆填场标准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加大淄博昕泰建筑骨料有限公司巡查监管力度,责令企业建立建筑垃圾受纳台账。
2.加大牧龙山生态恢复建筑垃圾堆填场的管理,严格要求施工方只能受纳符合种植标准的建筑渣土。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
公示日期:2022年8月15日-22日;
对以上信息如有异议,请拨打0533-358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