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19)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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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2-54062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19)整改情况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碧水保卫战欠账较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欠缺,大量污泥只能依靠外地企业处理,贮存、转移、处置过程管理混乱。博山区从2018年开始,将4.6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在荆山一处“三防”措施不完善的污泥池内,暴雨后发生溃坝,污泥溢流1.4万吨。在启动整改后,博山区简单将污泥分散转移到济南、潍坊、东营等多个地市,转移过程监管缺失,大量污泥随意倾倒掩埋,污染治理变成污染搬家。高青县淄博绿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的污水有40%是化工等行业生产废水,污泥未进行鉴别,直接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填埋。沂源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长期积存,目前已有2000多吨。博山区葛洲坝污水处理厂和高新区中创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签约去向为无实际处理能力的第三方运输企业,相关部门对污泥去向监管缺失,部分污泥被非法倾倒掩埋。
二、整改目标
与具有污泥运输及处置资质公司签订协议,确保污泥得到妥善处置。
三、整改措施
1.自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共计运输污泥73.08吨,污泥处置联单齐全。
2.组织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山东灵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到污泥处置企业乐陵市恒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是乐陵市环保局批准的有污泥处置资质的企业,受乐陵市环境监察大队监督管理,中创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至该厂焚烧制砖。
3.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正式接管中创污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置的监管,消除污泥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2021年6月20日委托具有污泥处置资质的淄博重山思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下一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市城管局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污泥联单制度,对污泥产生的数量及运输的去向准确记录,强化监管,保证污泥得到妥善处置。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
公示日期:2022年8月15日-22日;
对以上信息如有异议,请拨打0533-358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