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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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51725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要求,结合综合执法局工作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如下:
一、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高新区工委管委重大决策部署;
(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思想动态引导、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事项;
(三)高新区城管执法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四)高新区城管执法系统体制、机构、人事制度等重大改革事项;单位“三定”方案;
(五)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汇报、请示的有关事项;
(六)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除;
(七)局内设机构设置和调整;
(八)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审计、巡视巡察等事项;
(九)公派出国考察(培训)安排;
(十)重大安全事故、纠纷及信访问题;
(十一)其他重大决策和改革事项。
(十二)廉政风险点查找、防控措施制定。
二、重大人事任免
(一)局内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试用期转正;
(二)局内人员招聘、军转复退人员接收;
(三)推荐后备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四)局内部人员的年终考核。
(五)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 重大项目安排
(一)局内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重大建设项目;
(二)办公用房的修缮、改造;
(三)1万元以上(含1万元)大额固定资产转让、处置;
(四)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 大额资金使用
(一)5万元人民币以上采购、支出;
(二)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党组成员提出经局党组主要领导同意,作为“三重一大”讨论的其它事项,也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