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标题: 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2023-538885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9-20
  • 字号:
  • |
  • 打印

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3-3586926

办公地址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311室

负责人

王学平

职务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邮箱

gxqzhzfj@zb.shandong.cn

传真电话

0533-3586926

邮政编码

255003

信访渠道

邮箱:gxqzhzfj@zb.shandong.cn         电话 :0533-3586926

咨询投诉电话

0533-3586926

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3楼

 

领导分工:

 


姓名

王学平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简历

王学平,男,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姓名

邢军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执法科、物业管理科,北站广场管理科工作。

简历

邢军,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

田明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综合科、机关支部、政策法规科,宝山园区大队工作。

简历

田明,男,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

张伟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监督检查科、市容市政科,高端装备中心大队工作。

简历

张伟,男,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

胡国胜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分管直属执法大队(违建治理),四宝山大队,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工作。

简历

胡国胜,男,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高新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进高新区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

       2.制定高新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管理方面的科技发展计划,组织、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进、交流工作。

       3.承担高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拟订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考评细则、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奖惩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4.负责高新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门店牌匾、建(构)筑物、景观亮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公共场所临时棚亭、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影响城市容貌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的工作;牵头负责违法建设拆除相关工作。

       5.负责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园林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研究拟定园林发展战略、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负责高新区内公共绿地、公园、山体绿地的养护管理和古树名木、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制定公共绿地、公园、山体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临时(永久)占用绿地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高新区现状公共绿地、公园、山体绿地精细化管理及提升改造;负责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绿化管理;负责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园林行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及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辖区内公共绿地、公园、山体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高新区环卫、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及省、市市政、环卫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制定行业管理规定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建设、维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环卫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铲冰除雪相关工作;负责城市排水、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移动照明设施、依附于城市道路架设各类管线、杆线等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监督验收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卫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和垃圾处置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各园区、镇办的环境卫生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城市防汛预案、防汛物资储备、防汛值班和城市防汛的应急抢险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境卫生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7.负责高新区智慧城管工作。负责高新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并推动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智慧化升级扩容工作;制定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标准和考评办法。

8.负责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活动;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依据委托承担管理范围内户外广告空间资源运营工作。

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高新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0.负责编制年度城市管理城建经费维护费计划,编制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经费的使用计划,并依法管理和使用。

11.牵头做好淄博北站广场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淄博北站广场物业管理、工程设施养护、绿化、交通管理等工作;做好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完成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12.牵头组织高新区城市管理年度专项执法检查,统一调度、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活动;查处或者组织查处全区有较大影响、上级交办的案件;

 

内设机构:

综合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综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3586926

政策法规科

     负责综合性政策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建议提案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查处;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和空间资源运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志愿者组织和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协助相关科室处理信访工作,对信访投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2790196

监督检查科(挂高新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牌子)

     承办高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工作,拟定考评办法、奖惩标准和实施细则,制定年度考评计划和重点,牵头组织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评,提出考评意见并通报考核情况;负责指导、监督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督办城市精细化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规则、抓好跟踪落实;负责高新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信息采集、任务分解、处理反馈、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牵头投诉处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3585637

执法科(挂高新区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指导、监督、协调各执法大队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年度专项执法检查,统一调度、组织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活动;查处或组织查处全区有重大影响的、上级交办的案件;牵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建筑渣土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3155380

园林科

    负责高新区园林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研究拟定园林发展战略、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负责高新区内公共绿地、公园、山体绿地的养护管理和古树名木、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制定公共绿地、公园、山体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临时(永久)占用绿地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高新区现状公共绿地、公园、山体绿地精细化管理及提升改造;负责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绿化管理;负责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园林行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及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辖区内公共绿地、公园、山体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3580833

市容市政科

    负责国家及省、市市政、环卫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制定行业管理规定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建设、维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环卫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铲冰除雪相关工作;负责城市排水、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移动照明设施、依附于城市道路架设各类管线、杆线等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监督验收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卫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和垃圾处置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各园区、镇办、服务中心的环境卫生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城市防汛预案、防汛物资储备、防汛值班和城市防汛的应急抢险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境卫生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市容环卫、城市照明等管理方面统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3586068

淄博北站广场管理科

    牵头做好淄博北站广场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淄博北站广场物业管理、工程设施养护、绿化、交通管理等工作;做好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完成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3117118

3

直属执法大队

    负责劳动保障、商务流通、成品油、粮食、煤炭、电力、节能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负责牵头户外广告治理工作;负责墙面广告审批现场核实工作;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便民市场和疏导摊点的建设;负责牵头建筑物立面整治工作;牵头负责调度各镇办、中心等相关部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2790116

四宝山大队

    负责行使四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对非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移交的便民市场、烧烤城、疏导区域、外包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2341738

宝山园区大队

    负责行使宝山园区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对非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移交的便民市场、烧烤城、疏导区域、外包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3987090

高端装备中心大队(原先创区服务中心大队)

负责行使淄博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中心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对非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移交的便民市场、烧烤城、疏导区域、外包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8100075

中埠大队

    负责行使中埠镇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对非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移交的便民市场、烧烤城、疏导区域、外包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电话:358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