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携手共创文明城市倡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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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1-519321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机构: | 先创区中埠镇 |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城市因文明而美丽,人民因城市而自豪。当前,正值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时期,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和文明养犬环境,保障广大群众出行的人身安全,养成文明守法习惯,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文明驾驶,传播文明风尚。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行逆向、越实线、乱停车、乱并线、乱鸣笛、超限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安全文明驾驶,主动“礼让斑马线”,构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
二、坚持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要切实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骑行,不随意在车流中穿插,不追逐打闹,不乱停乱放。行人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过街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隔离护栏,遇有车辆礼让时,应及时通过,做到车让人、人守规。乘坐人不车窗抛物,上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后情况。
三、坚持文明养犬,维护公共环境。广大市民要依法、文明、科学养犬,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携犬外出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使用牵引带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放的粪便。
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文明养犬,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生活环境,更好焕发社会文明新气象。
责任编辑:韩智康
审核人:耿光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