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地震台站信息和观测环境保护的公告
索引号: 12370300749850840M/2024-544004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4 发布机构: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地震台站信息和观测环境保护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4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关于地震台站信息和观测环境保护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震监测台站信息及观测环境保护要求予以公告,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共同促进防震减灾事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附件:1.淄博高新区地震监测台站分布地点一览表

          2.干扰源距地震台站测震仪器的最小距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

2024424

 

附件1

 

淄博高新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示一览表

 

序号

台站

名称

地理位置

测项

经度

纬度

保护范围

1

花山

地震台

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四宝山街道花山公园

测震

强震

118.12°

36.82°

1

 

附件2

 

干扰源距地震台站测震仪器的最小距离

GB/T 19531.1-2004

 

 

 

干扰源

最小距离(km

II 级环境地噪声台站

(测震台、强震台、预警基准站、预警基本站)

IV级环境地噪声台站

     (烈度一般站)

硬土和沙砾土

基岩

硬土和沙砾土、基岩

Ⅲ级(含Ⅲ级)以上铁路

2.00

2.50

1.20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

1.30

1.70

0.78

飞机场

3.00

5.00

1.80

大型水库、湖泊

10.00

15.00

0.40

海浪

20.00

20.00

2.00

采石场、矿山

2.50

3.00

1.50

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站、水泥厂

 

2.50

 

3.00

 

1.50

一般工厂、较大村落、

旅游景点

 

0.40

 

0.40

 

0.24

大河流、江、瀑布

2.50

3.00

1.00

大型输油输气管道

10.00

10.00

4.00

14()以上的高大建筑物

0.20

0.20

0.06

6层楼以下( 6 )低建筑物、高大树木

 

0.03

 

0.04

 

0.015

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

0.02

0.03

0.012

注:1.大型水库、湖泊:指库容量≥1×1010 m3 的水库湖泊;

2.重型机械厂:指有大型机械、往复运动机械的工厂;

3.一般工厂:不产生明显振动感的工厂;

4.地震台站与 7-13 层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根据地震台站与 6 层和 14 层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按层数内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