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2370300749850840M/2022-522778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
淄高新汛旱〔2022〕1 号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2022年
防汛抗旱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高新区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淄博高新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淄博高新区2022年防汛工作意见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淄博高新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
根据市防总要求和高新区工委、管委工作部署,为确保高新区安全度汛,现就做好2022年防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深刻认识防汛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立足于防御特大洪水,及早开展和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从源头上化解水旱灾害重大风险,切实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今年的防汛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切不可掉以轻心,决不能麻痹大意。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将防汛工作做得更充分一些、更扎实一些,牢牢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今年的防汛工作总的要求是:确保标准内洪水,水库不垮坝,河道不决口,内涝不成灾,城市无大面积积水,企业不受淹;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有措施有办法,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一)确保涝淄河、猪龙河、玉龙河、乌河行洪顺畅。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依法清除。逾期不清除的防汛指挥机构依法组织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责任方负担。因清障不利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河道内的橡胶坝、翻板闸要放水迎汛。所有需要在河道内跨汛施工的工程和生产项目,都要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同时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现场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度汛施工方案,经审核后,报高新区防办备案,确保河道行洪顺畅。
(二)确保塘坝安全度汛。塘坝安全度汛是历年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塘坝的安全度汛工作由建设局和所在的镇、中心落实。要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塘坝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好群众撤离方案及人员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汛期,塘坝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巡查,各塘坝责任人名单、技术责任人名单、巡查责任人名单、水库塘坝值班电话、值班安排表要报高新区防办备案。
(三)城市防汛工作。城市防汛工作在高新区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由城市防汛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按100年一遇标准制定洪水防御方案,完善《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好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及防汛物料,对城市排水体系进行全面检查,疏通排水管线,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四)工矿商贸企业防汛工作。工矿商贸企业的防汛工作在高新区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具体落实好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各项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制定企业防汛预案,落实企业法人防汛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和值班制度,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物料,确保防汛通讯畅通。
(五)排水沟渠清淤疏通工作。建设局要及时清理河道、水库内杂草、杂物,确保排水畅通。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清理城市内排水管线、下水管口,避免杂物进入排水管道。街道、镇、中心在汛期来临前要组织各村居、社区对排涝系统和田间排涝系统进行认真检查,打通竹节沟,清除阻水物,确保村居、社区无内涝、农田无涝灾。
(六)其他重点部位的安全度汛工作。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厂房、设备、仓库、学校、卫生院、老年公寓、群众住房,特别是对年久失修的房屋要进行认真统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遇大雨天气,确保危房内无居民。街道、镇、中心要对辖区内的危房进行统计造册,安排专人负责危房度汛,要熟知村居防汛情况,实地察看危房,确保危房户能安全度汛。危房登记统计表、负责人要上报高新区防办备案。
(七)在建水利工程和非水利工程。对上述工程,建设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洪应急预案和管理办法,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汛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巡查,特别是泄洪的关键部位,要配备应急机械设备,备足防汛物资,确保度汛安全。
(八)认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汛前防汛工作大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存隐患,确保检查工作到位。要对水情监测设施、防洪抗旱工程、通讯预警、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各类预案的制定与落实等进行认真检查,把病险水库、险工险段、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人口密集区和中小学校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制定处理措施,督促整改落实,防患于未然。
(九)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料并加强演练。一是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加大抢险设施的配备。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中心要建立1支专(兼)职抢险队伍。街道、镇、中心要建立1支50人的抢险队伍。沿涝淄河的魏家、南营、北营、王南、王东、王北、甘家等村居,要各组建20人的抢险突击队,负责汛期涝淄河的巡视及应急抢险,保障涝淄河河道畅通和抢险救灾工作;沿猪龙河、玉龙河的闫桥、刘西、刘东、小庄、南石、东吕、赵庄、北石、朱庄、刘斜、罗斜、韩庙等村居,位于已治理河段的村居要组建20人的抢险突击队,位于未治理河段的村居要组建50人的抢险突击队,负责猪龙河、玉龙河的防汛及抢险工作;军屯村要组建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军屯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凤凰村要组建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凤凰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尚庄村要组建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尚庄1、2号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隽山村要组建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隽山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太平村要组建50人的抢险突击队,负责太平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大河南村要组建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大河南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卫固村要组建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卫固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万盛村要组织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万盛1号、2号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北岭村要组织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北岭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大寨村要组织50人抢险突击队,负责大寨塘坝的防汛及抢险工作。突击队名单由街道、镇、中心落实,并报高新区防办备案。
二是备足防汛物资。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防指的要求,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足额储备防汛物资,做到足额储备、定点储存,对储存的防汛物资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挪用。
三是要有计划的组织防汛应急演练。各单位要在5月30日前组织1次防汛预案演练。预案演练应从实战出发,开展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防汛演练,熟悉防汛应对应急工作程序,确保灾害应对反应迅速、处置高效。
(十)加大防汛经费投入。财政局要拨付一定数量的防汛费用,用于各级防办办公、防汛物资储备及应急防汛工程的建设和维修。在建的所有涉河工程和项目,都要安排专项经费,储备防汛物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十一)科学调蓄洪水,做好防汛抗旱两手抓。建设局水利科及挂包河道、水库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和分析雨情、水情及旱情,合理调度,要在保证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多蓄水、多补水,采取措施,科学调蓄洪水,努力缓解旱情,确保人民生活及工农业生产用水。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度汛安全
(一)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对辖区内的防汛工作负全面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防汛办事机构,严格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具体负责处理本单位、本行业、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中心、街道、镇、中心要将所涉及的防汛机构人员名单、值班安排、值班电话、传真,防汛物料储备情况、抢险救助队伍花名册、危房统计表、责任人名单、塘坝值班人员名单报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全面落实防汛职责分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高新区防汛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建设局负责防洪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河道、塘坝防汛抢险方案的制定及安全管理工作,并保障建筑工地安全度汛。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负责城市防汛安全、地下经营场所安全度汛,保证市政道路排水设施安全畅通,及时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保障居民小区地下车库等区域安全度汛。科学工业与信息化局按各自职能抓好工矿商贸企业防汛安全工作。财政金融局负责防汛工程维修和防汛抢险物资的经费保障工作。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负责做好受灾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学校、养老、医疗机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高新区公安分局要加强防汛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分子,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治安秩序。高新区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管制疏导工作。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做好抢险救助工作。高新区自然资源局与规划分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新供电中心要保证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及防汛抗旱抢险用电。高新区移动公司要及时发布防汛预警,保证防汛通讯畅通。公安干警、消防大队是抗洪抢险的突击力量,应根据汛情需要,执行抗洪抢险、营救受灾遇险群众、保卫重要目标等急难险重任务。各街道、镇、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辖区全面防汛安全责任,落实防汛值班制度,重点负责河道、塘坝、危房、孤寡老人、地下设施等度汛安全。其他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度汛工作。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解决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汛情紧急时,必须亲临抗洪第一线指挥,组织抢险救灾。各部门各单位对今年的防汛工作要做到汛前有计划、有部署、有分工,有演练,汛中有检查、有督导,汛后有总结、有奖惩。自6月1日起,各级防汛机构、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畅通,出现问题能够及时上传下达。要严格落实强降雨期间信息报告工作规定,加强防汛信息报送工作。汛情、灾情、险情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逐级、及时上报,严禁漏报、缓报和瞒报防汛工作,因领导责任造成事故的,按《防洪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