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山尾矿库进行销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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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00749850840M/2026-558839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2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
根据《尾矿库安全管理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山尾矿库已完成闭库销号治理各项工程,并通过应急管理中心、建设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高新区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审查,符合销号条件,现对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山尾矿库依法予以销号。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山尾矿库销号后,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不得进行回采作业,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按照土地性质由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安全管理职责。
特此公告。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