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标题: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2370300749850840M/2024-54328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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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各园区(镇办、中心):

《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管委会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

                           2024313

 

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安全生产实际,现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题,围绕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重点检查高新区危化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及其他重点监管企业,对其监督检查率、复查率达到100%

抽查其他行业企业、非重点监管企业,对抽查的企业复查率达到100%

(二)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检查内容及安排

(一)执法范围。2024年计划监督检查企业为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涉爆粉尘企业及其他重点监管企业,抽查其他行业企业、非重点监管企业。

(二)执法内容。根据监察范围和执法对象,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企业分类分级情况,通过四不两直、夜查、暗查暗访的形式,有效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监管企业1个执法年度内至少实现 1次全覆盖执法71家次,专项执法企业15家次,群众举报查处约为15家次,随机抽查约为20家次,全年预计检查和复查企业242家次。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的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危化科一线监管人员4人、监管科一线监管人员数量3人,按编制人数80%计算,两个科室的执法人员数量为6人;监察大队一线执法人员3人。综上我中心2024年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数量确定为9人。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259—966—1067=226

1、总法定工作日。2259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1×9=2259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国家法定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40天,法定双休日75天,法定工作日=366-40-75=251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966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个工作日。

预计2024年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各专业安委会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等10次,每次2人参加,1天计算,需10×2×1=20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60个工作日。

6起事故调查和处理计算,每起需30个工作日,2人参加调查和处理,计30×6×2=36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80个工作日。

    预计2024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20件,每件按2人参加,2天计算,需20×2×2=8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0个工作日。

预计2024年参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10次,每次2人参加,2天计算,需10×2×2=4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56个工作日。

预计2024年参与国家、省、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2次,每次2人参加,4天计算,需2×2×4=16个工作日;登记归档执法文书及案卷120卷,每次2人参加,1天计算,需120×2×1=24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0个工作日。

预计2024年开展应急管理专题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教育培训等15次,每次2人参加,1天计算,需15×2×1=30个工作日。

        7)完成本级管委会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80个工作日。

预计2024年陪同上级领导现场检查、调研15次,每次2人,2天计算,需15×2×2=60个工作日;参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异地执法30家次,每次2人参加,检查、复查按2天计算,需30×2×2=12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1067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99个工作日。

法定工作日机关值班每天安排1人,我中心参与值班人数共23人,共安排(251÷23×9×1=99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12个工作日。

每人每月安排4个工作日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共安排9×12×4=432个工作日;每人全年安排10天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共安排9×10=90个工作日;每人全年安排5天参加各类考核,共安排9×5=45个工作日;每人全年安排5天参加各类会议,共安排9×5=45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08个工作日。

每人每季度安排3个工作日,共安排9×4×3=108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108个工作日。

每人每月安排1个工作日,共安排9×12=108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45个工作日。

每人全年按5天安排,需9×5=45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95个工作日。

根据带薪休假制度规定,享受法定年休假的人数为9人,需4×15+2×10+3×5=9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对重要举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不定期组织检查,营造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依法治安,规范执法。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强化企业履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执法闭环管理、证据采集、案件审理、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疑难问题会商、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

(三)分类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精准执法。对重点检查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要在全覆盖基础上突出重 点:对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较好的,鼓励企业强化自主管理水平,原则上采取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3年全覆盖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执法;对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一般的,予以常规监管执法,1个执法年度内至少实现 1次全覆盖执法;对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较差的,予以重点监管执法,1个执法年度内至少实现2次全覆盖执法,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频次进行重点执法。

(四)严肃纪律,廉洁公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检查工作纪律,公正、公平检查,统一检查尺度,严禁私自抬高或者降低检查标准,严禁暗箱操作、刁难报复。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