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标题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淄高新安委发〔2022〕20号
索引号
12370300749850840M/2022-5328357
成文日期
2022-10-13
发文日期
2022-10-13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成员、领导
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淄高新安委发〔2022〕20号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安委会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当前重点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淄高新委办发〔2022〕2号)和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了《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现予印发。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工委管委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市安委会“七严格21条”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工作清单
(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推动入脑入心,坚决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工委议事日程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工委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安排工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安全生产措施,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并作出决定。每半年至少调研或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领导安委会工作,组织制定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督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会议、工作报告、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以及安委会办公室高效运行。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范畴,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工委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内容,工委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安排1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
二、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工作清单
(一)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督促202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处理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扎实开展;
(五)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依规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推动高危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八)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九)每2个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对需要约谈的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
(十)按要求向工委管委会述职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委副书记工作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推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督促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委管委会其他成员工作清单
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工委管委会各领导)
(一)指导督促民政、慈善、残疾人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和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每2个月至少1次督导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组织指导或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按要求向工委管委会述职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各行业领域工委管委会领导)
(二)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重点围绕责任落实和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纳入巡察内容。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作风效能建设实施监察;按要求向工委管委会述职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委工委管委会领导)
(三)组织民兵力量,协调驻淄部队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针对性训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根据上级军事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工委管委会的安排,协助地方做好安全生产抢险救援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安淄博建设工作体系,作为平安淄博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政法系统主动履行职责,强化“刑责治安”,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广泛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参与安全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按要求向工委管委会述职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群众工作部工委管委会领导)
(四)协助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把安全生产纳入工委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安排工委会议每半年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督查,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配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支持开展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按要求向工委管委会述职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工委管委会领导)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业绩考核重要内容,修改完善考核指标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按要求向工委管委会述职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组织人事部工委管委会领导)
(六)工委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开展系列报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指导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多渠道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将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要求向工委管委会述职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宣传新闻中心工委管委会领导)
五、分管各行业领域工委管委会领导工作清单(发改、住建、燃气、工信、商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教体、卫健、农业农村、民政、文旅、应急、自然资源、环保、消防、交通等各行业领域)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
(五)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加快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六)每2个月至少1次督导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
(七)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八)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依法依规组织指导或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九)按要求向工委管委会述职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分管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工委管委会领导工作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工委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每季度安排工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重要工作情况通报;
(四)协调安排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五)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要工作纳入工委管委会督查;
(六)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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