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领导解读|李作栋副局长关于《公布高新区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提交清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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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21-520477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清单》形成过程及依据
高新区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专班按照《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函[2021]9)要求,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推进证明事项梳理工作。
经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21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的狭义证明547项,其中,拟取消222项,拟保留325项,已经群众工作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淄博高新区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
二、出台目的
清理原则为“六个一律”: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三、适用范围
《通知》所称“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高新区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淄博市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四、重要举措
《通知》围绕高新区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落地落实,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部分,多渠道实现证明免提交。明确了高新区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执行的时间。分别围绕“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核验”三种免提交方式落地,对各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了要求。
第二部分,做好工作有序衔接。围绕证明事项取消和调整办理方式后工作有序衔接和改革平稳过渡提出要求,强调“无证明”改革要以尊重申请人意愿为原则。围绕高新区市民到市外办事需要开具证明和外地群众到高新区办事需要提交证明两种特殊情况专门作了说明。
第三部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失信惩戒提出要求,对告知承诺不实等情形的处理作了说明。围绕投诉举报、责任追究、执行及落实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联系人:王梦婕;联系电话:232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