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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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19-179223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目前施工许可办理实行线上和线下同时穿插办理,企业进行网上办理首先要网上登录: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js.zibo.gov.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首次登录,需要先注册)后,进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页面,新申请账号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手续前需要先完善企业信息,并联系高新区建管处窗口人员(电话:2326147,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单位审核需要市建委窗口审核,电话:2306840)审核通过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办理建设手续。
注:该软件对浏览器有要求,企业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后要详细阅读办事指南。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设置浏览器。软件咨询电话:0512-58188000-8371
事项办理:
1、项目信息登记(报建)(网上办理)
建设单位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页面点击“事项办理”中的“项目信息登记(报建)”,在“信息登记”中填写项目报建信息并上传附件(立项批文扫描件)后点提交,电话(2326147)告知高新区建管处窗口人员进行审核。
2、项目招投标(标段登记)
(1)(私营企业)项目直接发包(线下)
企业属于私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具备立项和图签、确定施工单位后,直接办理直接发包备案手续。
(2)项目公开招标(线下)(业务人员:张守奇;业务电话:3580878)
旧村项目(或国有投资控股项目)具备立项和图签后即可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标段信息登记(线上)
建设单位办理完发包备案后,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页面点击“事项办理”中的“标段登记”,录入标段信息并上传,电话告知高新区建管处招标办(3580878)进行审核。
3、缴纳工伤保险(线下)
建设单位在取得《直接发包备案表》与《施工合同》备案后,携带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到高新区社保处办理工伤保险缴纳,缴纳比例为工程造价的1.5‰。社保处窗口联系电话2326103。(市住建局与市人事局对接中,针对取消合同备案后需提交资料待对接完毕后,及时公布企业)
4、单体登记
建设单位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页面点击“事项办理”中的“单体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单体登记保存即可,不需要提交)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前置)、人防费(已后置到发证之后)
将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建设规费,由在施工许可之后改为施工许可之前缴纳,建设单位可以先行联系建管处部门。
咨询电话:0533-3580878
6、施工许可及质安监(提供纸质资料,同时网上申报。)
施工许可证需提交资料目录: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2份(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事项办理的施工许可及质安监一栏的打印按钮即可自动生成打印。
2. 用地批准手续;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
4.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应进行消防审计审核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具体工程范围见公安部119号令第十三、十四条);2份
5.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一、三部分);1份
6. 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1份(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注:需拍摄东南西北角四个不同方向的照片
7.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1份(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8. 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授权书、承诺书(按标段);3份(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9.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按标段)1份(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10. 施工组织设计;1份
1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1份(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12.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1份(社保处开具)
13. 施工现场安全评估表(按标段);4份(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需附带人员证件
申请人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页面点击“事项办理”中的“施工许可证-并联质安监”填写施工许可信息并上传附件后提交,由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326147)审核通过后,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注意:民工工资托管协议(线下办理发放许可证后1个月内办理完毕)
施工单位依据《淄博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淄建发【2016】132号文件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时与建设单位、银行、建管处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附件1),托管协议、建设单位防范处置民工工资承诺书、施工单位防范处置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各一份交建管处(3580878)存档。
注:施工单位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B、C级(外地施工单位按照A级企业)分别缴存1%、1.5%、2%的民工工资保证金,该项资金缴入施工单位专用账户后,高新区建管处给监管银行出具告知函,委托银行监管该项资金直至项目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