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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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19-179224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一、事项名称: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1月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淄博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1996年3月通过,2004年9月修改)第六条:“市政工程设施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第二十六条:“排水管理实行排水许可证制度,未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准将排水管接入城市排水管网。……”
三、申报材料: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排水水质检测报告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一窗受理。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条件 具备的申请给予及时受理,并分发至后台部门。
3.并联审批。后台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查、审批,实行容缺办理。
4.审批决定。关联部门根据核查情况,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将容缺材料补齐存档。
5.统一发证。对于审批通过的,要及时出证,统一由出证窗口发放。
五、收费情况:
免费
六、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不包括出具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时间)
七、咨询服务及时间:
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楼“建设审批”窗口
咨询电话:0533-2326147
办理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00
八、材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