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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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19-179342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一、事项名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服务指南
二、收费依据:淄价字【2017】27号《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三、收费标准: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的,按地面首层面积,每平米2000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新建除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及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应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每平方米2000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及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每平方米2000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新建除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和危房翻新住宅项目,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的,按每平方米800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四、咨询服务及时间:
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楼“建设审批”窗口
咨询电话:0533-2326147
办理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