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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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20-20417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一、申请主体
申请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的单位
二、实施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2001年8月国务院令第315号,2017年3月修订第十条:“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受理条件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四、申报材料
1、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2、《设立印刷企业登记表》
3、营业执照
4、印刷企业章程
5、生产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6、印刷设备的有效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申请接收
大厅受理: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火炬创业广场)F座4层市场准入窗口
网上申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站)http://zbzwfw.sd.gov.cn
八、办理结果查询和送达
电话查询:0533-2326134
网上查询: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站)http://zbzwfw.sd.gov.cn
送达方式:免费快递送达,中心窗口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