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开展“齐好办·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淄高新行审发〔2021〕10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19923/2021-5199041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文日期
2021-04-14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开展“齐好办·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淄高新行审发〔2021〕10号
各中心、四宝山街道、中埠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企业开办服务便利度,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去柜台化”服务,实现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由“面对面”办理向“肩比肩”服务转变,真正让群众体验到“待亲人、办家事”的温情,决定在高新区开展“齐好办·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齐好办·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创建活动
一、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的设立
创建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是以新理念、新模式加快行政审批服务集成重塑的重要举措。工作室的设立坚持分级负责、自主自愿、自我管理、温馨利民的原则,可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居、产业园区便民服务点、政银合作网点、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发起设立。工作室的人员主要从设立单位从事企业开办服务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中选派。
二、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的主要职责和服务事项
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开展企业开办事项全链条专业化管家式服务,为各类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开办事项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积极探索开展企业所需其他政务服务。主要开展以下服务事项:
1.企业开办政策咨询服务。
2.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
3.公章刻制及备案服务。
4.税务登记及税控盘领取、申领发票服务。
5.社保医保登记及员工参保服务。
6.公积金缴存登记服务。
7.银行预约开户服务。
8.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宣传推广服务。
9.探索为初创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
10.探索开展企业年报填报帮办等企业所需其他政务服务。
三、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的基本条件
1.依托设立单位现有办公场所,开辟适当区域给工作室使用。
2.有1名以上熟悉企业开办业务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3.有办公电脑、办公电话(手机)、办公桌椅等设施。
4.有用于存放企业资料的档案橱柜。
5.其他有必要的办公器材。
四、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的申报备案
坚持成熟一家申报一家、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由设立单位向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报备案。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申报要求后,应安排熟悉企业开办工作的审批人员到工作室开展现场培训,在一个月内对工作室人员进行不少于20个小时的培训指导,待工作室具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后,确定为“齐好办·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
五、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的运行管理
1. 做好组织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将创建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作为深化“一号改革工程”,推进企业开办提速度、抓落实、求突破的重要工作项目,对工作室的设施配备、人员选派、培训联系等提出总体要求,给予政策支持,强化业务指导。
2. 规范运行服务。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设立后,要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在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要按照《淄博高新区企业开办帮办代办工作办法(暂行)》等规定要求,规范服务流程,推行标准化服务。要让企业群众在工作室办理业务过程中体验到“待亲人、办家事”的温情。工作室在做实做优企业开办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可逐步扩展政务服务功能,探索建立良好的政务服务生态圈。
3. 建立联系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与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要加强对工作室业务的培训指导,审批人员要将工作室作为开展“去柜台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定点联系、专人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室在企业开办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4. 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工作室提交的业务办件,实行即报即办,快速审批。要以更好的服务、更高的效能让广大企业群众对工作室给予认可,真正把“齐好办·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打造成为淄博政务服务的又一响亮品牌。
5. 加强宣传推广。在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宣传专区,对“齐好办·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进行宣传展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积极对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进行宣传推广。
六、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的效能评估
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定期对企业开办管家工作室的创建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要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对工作室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工作室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工作室服务企业过程中,不得对外泄露企业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不得违法违规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接收企业任何财物等,如有违反者,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对创建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工作成效,未能及时整改的工作室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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