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标题: 淄博高新区关于制定9月份消防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2021-51812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10 发布机构: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淄博高新区关于制定9月份消防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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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

  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督促各社会单位履职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9月份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部分一般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消防监督抽查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山东省消防条例》;

3、《淄博市消防条例》;

  4、《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930日。

  三、消防监督抽查范围

  全市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消防监督抽查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4、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包括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11、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抽查工作主要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抽查的单位名单和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在随机抽查的基础上,支队还将充分运用夜查、复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火灾隐患,保持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此通知。

 

附件:9月份全市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单位计划

                             

  

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91

高新区2021年9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