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事业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 ||
|---|---|---|---|
| 索引号: | /2020-192907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事业局 |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及强化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淄博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截止2016年底,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仅51.8%,未达到国家规定80%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高新区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将严格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高新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3家。通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粪污处理设施建设,3家规模化养殖场均配备了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初步建立了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资源化利用格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高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五、整改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六、公示日期:2020年4月29日至5月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高新区地方事业局。联系电话:0533-39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