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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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0-194694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事业局 |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部分党委政府未完成对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工作,部分现场存在粪便随意露天堆放、圈舍未拆除、周边臭味弥漫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问题。
二、整改目标: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提升改造,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
三、整改措施: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提升改造,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建立高新区整治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异味治理成果,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常态化。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
五、整改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六、公示日期:2020年5月29日至6月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高新区地方事业局。联系电话:0533-39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