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举办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 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2024-547102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8-1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关于举办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
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先创区中心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淄政办字〔2022〕62号)要求,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十六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24〕10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深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为核心,强化美育教学改革和课程研究,以教会、勤练、常展(演)为实施路径,突出打造区、校两级展演平台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深化五育融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和人生境界。
二、活动主题
向阳而生,向美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班级合唱、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原创作品。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这一重大主线,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突出地域特色,推出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的创新型作品。
四、项目分类及组别
(一)活动项目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影视。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活动对象和组别
1.活动对象: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特教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特教的学生(幼儿组限报舞蹈和绘画项目,特教组限报器乐、舞蹈和绘画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对象为全区普通中小学校;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区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单位。
2.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幼儿组、特教组。
其中,小学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中学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中学生。
五、报送要求
所有项目均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市属学校(淄博十一中、淄博中学)参加区级统一选拔(不能弃权)。艺术表演类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最多报送两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如:可同时报送器乐、舞蹈、合唱、戏剧、朗诵节目各两个,20个班(含20个)以上的学校至少需报送三个节目,10个班(含10个)以上的学校至少需报送两个节目,10个班以下的学校可任选节目上报,艺术表演类(中小学的器乐、戏剧,幼儿的舞蹈,特教的器乐、舞蹈)报送光盘并U盘现场拷贝视频;艺术作品类每学校每项目限报两个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如:可同时报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各两个作品,20个班(含20个)以上的学校可每项目报三个作品,其中绘画、书法、摄影提交作品并现场拷贝数码照片,影视提交光盘并U盘现场拷贝视频;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优秀案例,每学校各限报2个,工作坊报送表U盘现场拷贝、视频提交光盘并U盘现场拷贝,案例申报书及案例U盘现场拷贝,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报送时间:5月6日前报教体中心508,信息报送要精准,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联系电话:0533-2341726。
六、实施步骤
(一)校园艺术节活动阶段(2024年3月-4月)
以学校为单位,结合学校特色,制定校园艺术节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人人参与的校园艺术节展评活动。
(二)区级展评级展演阶段(2024年5月中上旬)
区级组织评委对各学校(含市属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进行评选,中小学的声乐、舞蹈、朗诵节目组织现场评选,评选时间暂定于5月1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中小学的器乐、戏剧和幼儿、特教的节目组织线上评选,艺术作品类等上交作品评选。在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生艺术团选送的节目、作品优先推荐。
(三)市级评审阶段(2024年5月下旬)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对各区县(含市属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进行评选。除影视作品外的其他节目及作品(不含幼儿、特教)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四)参加市区级综合展演阶段(2024年10月左右)
视情况遴选部分优秀节目、作品及工作坊等参加市区艺术成果综合展演。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一)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获奖情况认定。
(二)突出贡献奖。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
(三)艺术表演奖和艺术作品奖。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幼儿组和特教组按大类评选,不再分设小项目)。
(四)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和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五)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艺术表演类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类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好艺术节活动。
(二)严肃活动纪律。制定艺术节活动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艺术节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对艺术节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汇总,加强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活动氛围。
附件:1.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相关要求
2.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及报送表
3.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及申报书
4.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各项目汇总表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4年4月7日
附件1
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仅限中小学甲组),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以上均需提交合唱曲目歌词和规范曲谱的电子版。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类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影视。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影视作品
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EG2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作品需有片名、片头、片尾,配以word文档辅以说明,文档内包括创作背景、脚本、所使用制作软件名称等,各类学校宣传片或专业机构代做作品或AI软件自动生成作品一律不予评奖。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类(中小学的器乐、戏剧,幼儿的舞蹈,特教的器乐、舞蹈)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须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并
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3.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市区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对外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部分作品将视情推荐至“一带一路”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中。
4.报送的节目和作品,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及报送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便于交流推广。
二、参加对象和要求
工作坊原则上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一校一坊,每个学校确定一个展示项目,下学期将举办全区艺术作品及工作坊展示,并将视情况推荐参加全市展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必须参加。
三、报送和展示办法
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入围参加市区现场展示的工作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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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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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项目(限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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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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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不超过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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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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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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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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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必须参加。
附件3
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
相关要求及申报书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三)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四)中小学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五)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六)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七)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八)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九)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十)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区县、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要求。
各学校严格按照报送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报送,案例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作者信息。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公章的《淄博市第二十六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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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代码 (见后附说明) |
案例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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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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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超过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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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限300字以内,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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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4年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代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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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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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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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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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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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学科美育)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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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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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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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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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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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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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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