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高新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段转学工作提醒
索引号: /2025-55413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8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高新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段转学工作提醒

发布日期: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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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段转学工作提醒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淄博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规定》等文件,现对高新区2025年秋季义务段转学工作提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821日—2025822日期间接收转学材料,完成学生分配后,接收学校将于2025827日前电话告知家长转学办理结果。

二、办理地点

1.申请转入高新区公办和民办中小学的学生,请到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提交材料,高新区各中小学不单独接收转学材料。

2.申请转入先创区学校的学生,请到先创区各学校提交材料。

地址详情请见下文。

三、办理对象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符合学校当年入学条件,可以提出申请。毕业年级(五年级、初四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四、核验信息

1.学生为高新区户籍:提供户口簿,监护人结婚证,监护人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学生非高新区户籍:提供户口簿,监护人结婚证,监护人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至少一名监护人于202551前办理的高新区居住证,至少一名监护人在高新区具备202551前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包括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等)等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五、特别提示

1.转学需同时符合转入年级学生当年入学条件。

2.提交材料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选择方便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材料。

3.报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通过考试选拔学生。不接受调剂安排或调剂后未说明原因未按时到学校入学则视为取消入学申请。

4.申请转学家长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经逐级复审后,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转学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5.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超过受理时间则不再办理转学。

6.转学需遵循年级对应原则,淄博市为“五四学制”,“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一年级或二年级。

7.请家长按要求提供材料,学校在规定时间办理电子学籍流转申请。请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学籍平台转出审核通过,保证学籍按时调转,严禁“人籍分离”。

六、报名点信息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高新区教体中心

高新区天鸿路36号五楼会议室

2341733

中埠镇小学

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铁山路与黄河路路口东150米路南

2271580

先创区召口中学

先创区高端技术装备中心西召口1-48

13864355749

先创区高阳中学

先创区高端技术装备中心北高西村

7750776

先创区高阳小学

先创区高端技术装备中心北高西村

7750327

先创区北金小学

先创区高端技术装备中心西召口1-48

15949900208

先创区前毕小学

先创区高端技术装备中心前毕村

1395336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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