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区第二小学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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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464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学校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时间,建立集中指挥、分级负责、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要求,现就预防和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制定专项工作制度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是指在校学生因学校设施设备及管理失职失责及学生高坠、溺水、中毒、触电、猝死、缢亡、心理疾患自杀、交通、消防等事故,以及因治安、刑事案件造成突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学校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落实
(一)组织机构
在校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学校预防和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庞雷
副组长: 王丽娜 王莉 李虎
成 员:庞琼 孙超 王海燕 阎欣瑶 崔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由孙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加各班主任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该项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副组长根据分工岗位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联系部门;各成员具体履行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决定事故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确定学校相关岗位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分工;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协调与其他岗位的关系;研究解决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依程序向上级机关(教体中心)汇报。快报情况,慎报原因,不迟报、瞒报和漏报。
三、责任落实
(一)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首要责任人):
负责班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班级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学生下课、放学的楼道疏散活动,并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对班级学生组织及班级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引导学生增强自律意识,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使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班主任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组织自己班级的学生及时送到校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向年级组长(上级部门)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好事情;班主任要明确了解学校应急预案中的相应职责,平时指导好本班学生各种预案的演练,启动预案时,冷静而快速地安置好本班学生的跑位、站位、路线,利用现有条件有效保护本班学生;若学生发生学生安全应急预案中的任意一种状况,班主任应及时按学校信息传递程序处理,若未按此程序处理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班主任应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经常迟到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其去向,弄清原因,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对一些连续无故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校教务处、德育处备案;假期中要重点对双差生进行家访;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做好活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如准备好常备药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活动;不得带领班级学生参加各种营业性演出;班主任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培养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冷静地分析、妥善地处理同学间或师生间等的不和谐现象;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学生因事离校的,班主任开具离校门条;每天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做好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各项活动中予以重点关护;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二)科任教师:
负责课堂教学工作,并对课堂教学中的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体育课教师负责学生体育课的安全,并经常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发现器械出现问题要抓紧上报总务处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实验教师负责学生实验课的课堂安全,管理好实验用品,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实验。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上课时实施学生点名制,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不到位的学生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每位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安全课教师要切实履行好安全教师的责任,对应讲而未讲安全课内容,导致安全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三)后勤工作人员:
1.门卫:按时到岗,加强巡逻,拒绝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发现校园内、校门口可疑人员必须盘问或报告领导,做好来访者登记、车辆出入管理,每天上放学时间准时到岗并按学校规定放学生进出校门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棍棒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校内,严禁学生在校内玩火、点灯烛等。严禁学生攀爬阳台、栏杆。严防盗窃、破坏等事件发生。学生课间不准做危险性游戏。
2.食堂管理员:检查记录食堂的进货情况、操作过程,检查并记录食品留样情况、食物储藏情况、室内外卫生、消毒情况,卫生许可证及时年检,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原料要索证,坚决杜绝购入“三无”及腐烂变质的食品。检查餐具消毒。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不迟到早退,保持个人卫良好的生习惯。进入厨房,必须换穿工作服,戴上工作帽。开饭时必须戴上口罩和手套。正确使用液化气炉灶。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食堂餐具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饭菜留样24小时。给学生打饭菜时,要保障份量足,保障饭菜干净,舀汤时防止学生烫伤事故的发生。
4.保洁人员:按照岗位分工,做好本区域内的卫生清理工作。卫生用具放置整齐,预防师生滑倒、绊倒。做好负责区域内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四、工作措施
(一)重视和做好学生的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学生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班级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学生请假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加大辅导员值班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二)充分发挥辅导员教师、学生干部的作用,落实任课教师“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加强班团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到班级和学生中间,实时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及心理动态信息,善于发现和预防不良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三)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对于突发事件,宣传部门要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学校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协调有关部门封堵网上有害敏感信息及做好网上管控工作;未经同意,学校各级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或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引起混乱。
(四)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必须落实报批备案制度,并报保卫部门备案。
(五)强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做好校园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治安、消防、校园巡逻、交通秩序、门卫管理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部位的防控,定期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确保校园安全,严防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建立警校合作机制,依法治理违法行为。
(六)加强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预防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学校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防控,定期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确保不发生漏管失控。
(七)健全和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重点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管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八)加强学校基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预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九)建立预警机制。为预防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学校建立危机预警三级体系,即班级一级预警、年级组二级预警和学校三级预警。
1.班级一级预警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骨干作用,关心、留意周围同学,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辅导员或心理辅导员报告,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年级组二级预警要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自觉主动认识危机,增强危机应对意识,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定期深入了解学生的全面情况,对高危学生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干预。
3.学校三级预警要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工作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并设立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心理危机知识,引导学生掌握心理调节方法。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中心要定期发布危机信号,出台干预对策。
4.校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及时对不稳定因素进行预测和研判,立即拟定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学校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做好预防和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工作。
(一)目标管理。学校一年内不发生非正常死亡。
(二)目标考核。将预防和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纳入党建和思政工作中,将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列为学校工作目标、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教师,取消其部门年度优秀、先进考评资格。
(三)对处置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重大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造成处置工作严重混乱,引发重大不稳定问题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四)因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或对应急处置工作不重视、不配合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小学
2024年3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