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第三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2-52868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第三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 字号:
  • |
  • 打印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校舍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教务处、德育处、保卫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班主任、办公室主任、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等功能室管理人员,各成员按分工,具体负责所管理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实验室、电脑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各部门分管领导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电脑室及学生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并将自检、整改报告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联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长期):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功能室管理员应每天对所用校舍及周边安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有问题监督整改;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应对分管校舍进行周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锅炉房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2、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要重点检查如库房、图书室、微机室、各部门、教室等各项房屋用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期间能够安全疏散;楼内应急灯性能良好,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严禁在配电箱下堆放杂物。

总务后勤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节假日进行。

    五、校舍检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各种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