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第三小学家庭经济困难“三级认定”组织组成名单及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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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527531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区第三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三级认定”组织组成名单及职责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补助三级认定制度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能
对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此我校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
1.班级评议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年级认定小组
一年级组长:司金玲
成员:周文玉 翟英 李凯旋 李海宁 孙蕴雯
二年级组长:曹辰辰
成员:王淑云 西文骁 肖媛媛 王雨茜 翟培林
三年级组长:曹巍
成员:李佳锡 范慧 赵一茜 翟红 李超 贾方圆
四年级组长:李雅楠
成员:李加鹏 刘田田 邢来弟 王珊珊 杨万里
五年级组长:王玉安
成员:王慧 王晓莉 李燕岑
主要职能是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补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曹永
副组长:崔明明 丁本艳
成员:刘维丽 杨会 张兵 索娜 孙文婷 赵莹 刘卿
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制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象名单。
二、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需要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材料,并附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象名单,由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年级评议小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选择年级内的困难生补助对象。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材料及实际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经审批确认后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