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三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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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4462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区第三小学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 13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37)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的指导意见》(淄教人字〔2021〕21号),《淄高新教体发〔2022〕115号文件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负责人、人事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学校领导小组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2、成立专家委员会(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具体负责对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聘任,公开竞聘上岗。
2.按照核准的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组织实施。
3.坚持资历、工作成绩、获得荣誉相结合,并向长期在班主任岗位、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实施竞聘上岗。
三、竞聘办法
实行择优聘任,把品德、贡献、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标准,把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竞聘程序,聘任到较高等级岗位。
四、竞聘条件
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首先应符合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竞聘等级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3.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和任职年限,并得到同行和学生的认可;
4.师德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学校工作实际的其他条件。
(二)越级竞聘条件
对坚持在一线任教,业务能力特别强、业绩成果特别突出、师德表现较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淄高新教体发【2022】1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越级竞聘。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或最近一个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竟聘。
(三)竞聘等级岗位其他条件
1.竞聘五级岗位需聘任六级岗位满2年,竞聘六级岗位需聘任七级岗位满2年。符合越级竞聘条件的参照四竞聘条件的(二)越级竞聘条件。
2.竞聘八级岗位需聘任九级岗位满2年,竞聘九级岗位需聘任十级岗位满2年。符合越级竞聘条件的参照四竞聘条件的(二)越级竞聘条件。
3.竞聘十一级岗位需聘任十二级岗位满2年。
五、竞聘程序
(一)召开教职工大会,通过《淄博高新区第三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并报高新教体中心审批。
(二)公布竞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岗位数额。
(三)申请竞聘者填写《淄博高新区第三小学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竞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始证件(证书或文件)。
(四)学校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信息,对符合竞聘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五)按照《淄博高新区第三小学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竞聘计分办法》(见附件),核算申请人员得分,申请人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
(六)评委会提出各岗位聘任意见,校委会研究聘任结果。
(七)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将拟聘任名单报高新区教体中心审核。
(九)学校公布聘任结果,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计分周期为聘任上一等级周期(一般为每年10月29至次年10月28)
(二)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现在编在职在岗在聘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因其他原因未在职在岗的人员不参加此次竞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已经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加此次竞聘。
(三)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四)本方案自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小学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