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6-55902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0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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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饮用水(包括桶装水和瓶装水)的卫生管理,涵盖水质监测、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环节。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成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长:齐鹏

副组长:邢翠霞

 员:李丹阳 贾善波 法钦赐     向政飞 齐树文   

第四条 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统筹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计划,监督制度落实,组织应急演练。

2.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李丹阳,管理人员为贾善波):负责饮用水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及日常巡查;监督第三方供水单位资质及水质检测报告;定期清洗消毒储水设施(每学期至少1次)监测师生饮水相关健康问题,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3.各级部班主任:开展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督促学生科学饮水。

第三章 日常管理措施

第五条 水源管理。禁止使用未经检测或不合格的水源

第六条 设备维护。饮水机等设备需定期更换滤芯、清洁消毒。桶装水须从正规企业采购,留存供货方资质及批次检测报告。

第七条 水质监测。每学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全项检测(微生物、重金属等指标)。检测结果由后勤服务中心存档备查。

第八条 记录管理。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维护记录、水质检测报告、清洗消毒记录、问题整改台账。

应急处置

 异常情况处理。

1.发现水质浑浊、异味或师生出现集体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停用相关设备,并报告领导小组;

2.启动应急预案:封锁污染水源,启用应急备用水;配合疾控部门排查原因,落实整改;通过校园通知、班会等渠道通报事件进展。

第十条 应急联络。设立值班电话:7995009,确保问题及时响应。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1次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水质报告、设备状态及记录完整性。

第十二条 对因管理失职导致饮用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学校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两年修订一次,确保与国家最新标准同步。

 

饮用水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饮水设施管理,保证师生饮水健康及饮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年将饮用水水样送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2.建立每日巡查制度,班主任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检查一次饮水设施的运行情况。

3.应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4.直饮水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5.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和直饮机滤芯的更换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6.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整洁,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7.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8.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9.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10.在学校节假日里等不使用饮水设施时,应关闭水源、电源,重新启用时应清理后再使用。

11.加强饮水设施防盗、防冻、防火管理,配备相关的设备加油防护。

12.加强宣传,让师生熟悉饮水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饮水机上方控制开关处张贴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