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安全检查制度
索引号: /2026-55902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0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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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每日巡查制度

 

为切实做好每日巡查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员在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巡查工作由分管安全的校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安全员、安保人员、门卫工作人员和当日值班教师。

3.安保人员和门卫人员负责校门的开启及管理,严查进出校园人员。

4.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巡逻检查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5.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认真做好巡逻记录,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6.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大门口的摆卖摊点及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在巡逻中,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领导。

7.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各种应急事故,意外情况要及时启用一键报警。

8.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要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值日领导或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处置,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

9.随时完成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10.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学校财物、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校园周边治安巡查制度

 

为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查管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要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组建一支以身体素质较好的老师和保安员为主的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检查队伍,为巡逻人员配备警棍、辣椒水、警哨等安全器械。

2.根据教师工作情况,定期编制巡逻值班表。巡逻人员在课间休息、集体活动等时间节点在校内进行定期巡查, 在上下学时段在校园周边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发生校内外袭击师生、堵截欺凌学生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防护、制止。

3.每天值班教师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巡逻检查。巡查人员要保证按时上岗,认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巡查人员要特别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地段的巡视查看,发现对学生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周边的正常秩序,排除其他不良因素对学校的影响,并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的滋扰,保护好学生的安全。

5.值班巡查人员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思想素质,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遇有突发事件首先要保护好学生,制止事态恶化,并马上向有关领导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

6.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或玩忽职守,所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7.要定期组织安全工作小组对学校周围的流动摊点进行了解,劝阻违规经营行为,争取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

 

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由分管副校长牵头,安办联合德育处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摸排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整改台账。

2.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摸排时,发现有危及学校安全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情况后,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并提交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1)周边区域建设、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品以及高压电设施设备、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与学校保持安全距离。

2)周边区域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料、农产品废料、各类噪声、放射性物质污染物的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3)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