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区第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 ||
|---|---|---|---|
| 索引号: | /2023-544579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区第二小学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 13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的指导意见》( 淄教人字〔2021〕21号)、《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分级竞聘的指导意见》(淄高新教体发〔2022〕115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级竞聘上岗办法,全面推进岗位分级聘任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对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2.强化工作纪律。岗位聘任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严格聘后管理。在聘期内受聘人员应自觉按照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聘任期满,学校对受聘人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下一轮岗位聘用的依据。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及教师队伍相关管理规定的受聘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三、竞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根据岗位竞聘条件和程序公开竞聘上岗。
2.坚持按岗竞聘的原则,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竞聘上岗。
3.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尤其向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班主任倾斜。
四、分级竞聘上岗办法
(一)竞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教学事故)行为;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和任职年限,并得到同行和学生的认可。
3.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岗位竞聘,竞聘上一等级岗位的,需在现岗位工作2年以上。正高级岗位,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需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4.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一般实行逐级竞聘。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或最近一个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中,可降等级聘用,依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推动教师岗位能上能下。
5.竞聘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课时量达不到省定最低标准和教学实绩较差的,不得参与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教育教学工作量必须符合学校安排。
6.特设岗位人员与常设岗位人员具有同等参加分级竞聘的资格。
(二)竞聘程序
1.召开教职工大会,通过本方案,并报高新区教育与体育事业中心审批;
2.在本单位公布竞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聘期等信息;
3.个人报名,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始证件(证书或文件);
4.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聘人员进行公布;
5.考评按照《淄博高新区第二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计分办法》(见附件),核算申请人员得分,申请人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
6.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
7.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8.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在编在职副高级、中级、助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其他特殊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主系列(教师系列)和辅助系列按上级审批的岗位数分别聘任。
(三)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岗位竞聘工作评委会。
(四)本方案自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1:淄博高新区第二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计分办法
附件2:负面清单
淄博高新区第二小学
二〇二三年十月
附件1
淄博高新区第二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职级评聘计分标准
一、学历
原始学历:硕士研究生4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专及以下1分。
最高学历:硕士研究生4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专及以下1分。
二、工作年限
每年计1分,按实年计,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截止到当年度7月31日(下同)。
三、任职年限
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以来每年计1分,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
四、学校综合得分一般是任现职级以来获得的成绩(计分时间上级另有要求的与新要求保持一致,下同)。
1.荣誉表彰(聘任现专业职级以来经学校同意上报的表彰):30分封顶,每年增加6分。(2021年为30分,2022年为36分,以此类推。)
(1)综合表彰: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2分。证书为各级党委、政府或由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验印。
(2)单项表彰: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2分、区级1分、校级0.5分。证书为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校级为校级红头文件通告。
(3)优质课(包括优课):省级及以上一等奖3分、省级及以上二等奖和三等奖1分;市一等奖1分,市二等奖和三等奖0.5分;区一等奖0.5分;区二等奖或校级一等奖0.3分。未经选拔,参与评选的录像课等减半计分。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及学校同意参加的活动。
(4)论文发表:从国家新闻总署检索到的期刊和报刊,字数在1000字以上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正式出版专著分值是15分;两人参与编著的,前者占三分之二分值,后者占三分之一分值;多人参与编著的,主持人占二分之一分值,其他人由主持人根据参与情况分配分值。
(5)课题结题加分:国家级课题主持人加10分,参与8分;省级课题主持人加8分,参与6分;市级课题主持人加6分,参与4分;区级课题主持人加3分,参与1分;参与人员以证书为准;子课题减半加分。校级课题主持人加1.5分,参与0.5分。以结题证书时间为准。
说明:1.班级集体荣誉按照(1)(2)标准加分,班主任要提供参加活动比赛的证明材料。2. 辅导类荣誉,不同年度不同参加人员、作品等分别计分,同一年度同类表彰按照最高级别计分,辅导教师要提供辅导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不计分(从2021年1月开始)。3.校级各类征稿在各平台或纸媒发表(如学习强国等)省级1分、市级0.5分。
2.综合打分:3分
该项目由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打分。领导小组要根据参加竞聘人员平时师德和工作表现进行公正、客观地打分。该项分值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分值保留1位小数。
3.考核等次分:3分
根据近三年学校每学期考核等次累计计分。每学期考核等次计分标准为:一等0.5分、二等0.3分、三等0.2分。
五、年度考核
任现职级以来,当年度优秀2分,其他年度一次优秀计1分;师德考核,当年优秀计1分,其他年度优秀计0.5分(年度考核优秀与师德考核优秀不重复加分)。此项分数6分封顶。
六、工作岗位
近三年来在本区任班主任、中层干部、校级干部每学期加1.5分,教研组长、级部主任每学期1 分,一线教师每学期加0.5分。重复任职以最高分记。不足半学期按半学期计,不足一学期超过半学期按一学期计。
七、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已评未聘、班主任、一线教师优先。
说明:
1.任现专业职级以来,(1)每学年因离职进修、病休等各种原因脱离工作岗位(按规定休假除外)的时间累计满一个月的扣0.1分,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扣0.2分,以此类推;每学年累计加分。(2)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延长一个月扣分。
2.此计分标准从2023年5月开始执行。
3.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确定。
附件2:
负面清单
教职工违反上级相关政策及学校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竞聘高于现岗位等级的岗位。
1.教师上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或不合格档次的,两年内(含考核基本合格年度或考核不合格年度)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2.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诚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
3.新学期脱离教学一线,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4.在上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5.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列举行为之一,经查实的;
6.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之一,经查实的;
7.上学年度病假、事假、非学校安排的培训等,累计时长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
8.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对学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9.教育教学实绩及服务对象评议成绩特别落后的;
10.其他负面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