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高新区第八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2-52730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高新区第八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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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第八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一、门卫必须明确值班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立责任心,认真完成值班任务。

二、门卫必须按学校规定按时到岗,按时离岗,严禁空岗,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夜班者必须向校长或分管领导请假。

三、门卫必须对学校财产负责,做好防盗工作。值班期间,若发生财产丢失情况,所丢财产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四、值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妥善处理。

五、门卫与保安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校内无人值班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