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高新区第八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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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52730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高新区第八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一、门卫必须明确值班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立责任心,认真完成值班任务。
二、门卫必须按学校规定按时到岗,按时离岗,严禁空岗,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夜班者必须向校长或分管领导请假。
三、门卫必须对学校财产负责,做好防盗工作。值班期间,若发生财产丢失情况,所丢财产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四、值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妥善处理。
五、门卫与保安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校内无人值班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