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高新区第八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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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527310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高新区第八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加强第八小学内部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竞争意识和责任感,体现优劳优酬、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淄博高新组人发[2004]85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采取在考勤登记表上签到的形式。每月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将考勤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发放工资、津贴的依据之一。
第二条 各种假期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法定节日为:五一1天、十一3天、春节3天、元旦1天、清明1天、端午1天、仲秋1天)。
第三条 工作人员请假基本程序是:
(一)本人填写请假条;
(二)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经批准后,请假条由单位考勤管理部门归档;
第四条 教师本人婚假7天;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兄弟姐妹结婚准假1天。
第五条 教师产假158天(包括寒暑假)。女教师怀孕流产(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不满4个月的给予15天休假,4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休假。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最新版本)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第六条 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3天的丧假,对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1至2天。其他近亲属1至2天。
第七条 工作人员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修养的,须经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师诊断,出具病假书,向单位领导申请病假,伤假。
第八条 寒假、暑假、婚假、产假、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婚丧假当月不计全勤)
第九条 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情况处理:
3天内不扣分、不扣钱;可以有2个整天。
1、零散病假累计不超过4天(每次不满1天)者,按照每节0.05分扣分,不扣钱;病假1至4天(整天)者,每天扣发工资20元,按照每节0.05分扣分。所有病假不管是1天还是1节,需一律提供门诊病历或刷卡小票等证明材料。
2、病假在第5至60天,每天扣发工资30元;
3、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满十年的,发给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津贴,大约占实发工资数的30%左右);
(2)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作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满十年的,按月基本工资的80%发给;
(2)工作不满十年的,按月基本工资的70%发给;
5、事假超过3天者,工作人员事假每天扣发本人当月一天的平均工资(本人日平均工资=本人实发月工资总额/30天)。当月工资如果已发的,从下个月扣发。
第十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一天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或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5小时的,按请事假半天处理;
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8次以上的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1天,扣发当月考勤奖和岗位津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3、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0次以上的或无故旷工3天的,可参加年度考核,不发年度考核奖;
4、一个月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0次或旷工既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10天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予以降职。
5、工作人员一年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给与辞退处理。
6、工作时间每天按8节计算,以一节为单位累计。事假每节扣0.2分;病假每节扣0.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误课)一节扣1分。旷工而没有误课者一节扣0.4分;学校规定的集会、升旗仪式、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不请假不参加者每次按旷工处理扣0.4分。凡请假或外出,自行调课,到教导处填写好调课通知单,写好请假条,教导处签发出门证方可离校。不管公事私事未安排好课造成空堂的,按误课处理。
7、每月全勤奖1分,半年全勤奖2分。
8、请假不足40分钟为“小假”,请小假时,注明请假时间(从几时到几时),每月不超过四次,从第五次开始每次记一节。
9、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